400-688-2626

海南:企业“黑名单”曝光台4月或公开

来源:网络 2014-03-12 10:15:05

  一个时代的发展跨越,总伴随着一个时代的强劲鼓点;一个时代的伟大征程,总伴随着一个时代的激情号角。“2014年的主题就是全面深化改革。”作为省会城市的海口,全面深化改革,切实扛起省会城市的担当,为全省深 ...

  一个时代的发展跨越,总伴随着一个时代的强劲鼓点;一个时代的伟大征程,总伴随着一个时代的激情号角。“2014年的主题就是全面深化改革。”作为省会城市的海口,全面深化改革,切实扛起省会城市的担当,为全省深化改革趟出路子,是一种责任所在。从今日起,本报将陆续推出《全面深化改革、扛起省会担当》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省工商局印发的企业登记监管十八条意见,自今年3月1日起试行。其中第十条规定,建立“黑名单”制度。那么,“黑名单”曝光台何时能向社会公开亮相?企业有哪些违法行为将列入“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又将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首先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根据省工商局的统一部署,我市工商部门正在全力推进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建设,‘黑名单’曝光台预计在今年4月份向社会公开亮相。”今天,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邢帆向本报记者介绍,我市推进企业登记制度改革后,降低了企业登记的准入门槛。但是放开不等于放任,工商部门实行的是“宽进严管”方式,因此,建立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开亮相很有必要。

  “在建立企业‘黑名单’之前,工商部门还有一个预警制度,那就是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邢帆具体解释说,对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公示:未按规定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公司注册资本实际缴付情况与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不符的;对依法责令限期履行信息公示义务,仍未按期履行的;其他应该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

  四种情形之一列入“黑名单”

  那么,具有哪些违法情形的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据介绍,企业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之日起三年内,上述情形消失的,为了给轻微违规、未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企业“改正过错”的机会,可以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但是,超过三年的,将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不得恢复正常记载状态。而被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便是属于工商部门将其载入“黑名单”的其中四种情形之一。

  据介绍,对企业有下列违法行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其列入“黑名单”,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公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被永久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

  “一处违法 处处受限”

  那么,对于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又有哪些限制?据工商部门介绍,对于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负有个人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工商部门的有关负责人进一步分析认为,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即使改头换面成为了重新登记注册企业的幕后老板,但是,其无法成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而当企业须在银行办理转账、取款等相关业务时,或办理企业所需的土地、房产、铺面、股票等转让、买卖等相关业务时,他就会受到限制。而当其让亲友成为企业法人代表时,一旦发生矛盾,其企业各种财产也将面临巨大风险,这样的诉讼案件已经不少。因此,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法人代表的限制,应当具有威慑力。

  不仅如此,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工商部门还将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海关、税务、质监、金融等更多相关部门通报企业信息,这样,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申请“守合同重信用”认定、著名商标认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银行贷款和办理有关工商业务等各方面,都将受到相应限制。

  “建议整合多部门信息资源”

  “目前,工商部门全力推进企业登记制度改革,降低了企业准入门槛,大大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这有利于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同时,工商部门又依法实行‘宽进严管’,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就是一项重要措施。”海南南国食品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汉惜去年获得了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在谈到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时,他认为这一制度能有效堵住不良企业违法经营、欺诈消费者的邪道,促使更多企业走上诚实守信的正道。

  “工商部门率先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的确带了个好头,不过,这还需要全社会积极配合。”市人大代表、海南华健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吕良才进一步分析说,工商部门在工商职能范围内依法执法,而有的企业可能存在其他领域的违规违法行为。因此,建议由市政府牵头,组织工商、质监、食药监、公安、税务、金融、旅游委、劳动监察等多个相关部门共同介入,整合各自的有关企业违规违法记录信息,共同打造一个更加强大、更具威慑力的企业“黑名单”曝光平台,向全社会公示。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深圳拟建立侵犯知识产权失信限制制度


深圳晚报 2017-10-10 13:00:28

北京市公布第二批“诚信经营旅行社”


北京商报 2017-01-18 23:34:18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