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新出台的《荣成市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征信管理试行办法》正式实施,这标志着山东省荣成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正式启动实施,全市所有社会法人和自然人的各种信用情况都将被记录在案。社会法人和自然人一 ...
1月1日起,新出台的《荣成市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征信管理试行办法》正式实施,这标志着山东省荣成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正式启动实施,全市所有社会法人和自然人的各种信用情况都将被记录在案。社会法人和自然人一旦有不良信息被存档,将对其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行为产生不良影响。
建设社会征信体系,深入推进诚信建设,是今年荣成的重点工作之一。社会征信体系,是记录社会法人和自然人信用状况,用以防范和惩戒失信行为,规范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种社会管理机制。荣成市正在建立的社会征信体系的核心,是为全市所有企业、社会团体以及18周岁以上市民逐一建立信用档案,归集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等在履行职责中形成的信用信息,确定个体信用等级,并将其应用到经济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
在社会征信体系中,社会法人信用信息由基本信息、守信信息、失信信息构成。自然人信用信息包括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就业、学历、婚姻等个人基本信息,在贷款、信用卡、担保等活动中形成的履约信息等商务信用信息,行政处罚、涉税信息等社会管理信用信息,实施违法犯罪、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等司法信用信息以及荣誉信息等。但是,禁止采集个人种族、家庭出身、病史、收入、存款、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具体数额等信息。社会法人信息由工商、质监、税务、公安等部门提供,自然人信息由公安、金融机构、供水供电等公共事业单位、计生等部门提供。信息提供者需要定时对所提供信息进行更新、维护、管理,数据更新频率不得低于每月一次。
为完善征信工作,今年荣成专门成立征信办,征信办将根据信用信息制作社会法人和自然人的信用评价报告。信用评价等级分为:A+、A、B、C、D五个级别。D级为不诚信级别。评价结果随信用信息数据库更新而更新。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外,市征信办将通过信用网站、新闻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用信息。
记者从市征信办了解到,荣成的各行政机关在日常监督管理、政府采购、行政审批和表彰评优等工作中,具有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都应当查阅信用信息记录,或者要求提供信用报告,作为依法管理的依据或者参考,以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对于拒绝提供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违规公开披露获取信息、利用信息牟利等行为,市征信办将依情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