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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征信机构“录喜不录忧” 诚信建设愿望举步维艰

来源:网络 2013-11-25 14:43:19

11月22日,由河南省联合信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举办“第四届河南诚信日”活动,尽管参与者不少,但依旧难掩诚信推广者的尴尬――这家河南首家征信机构,四年多来投资近4000万,收益却不足1000万,缺乏“信用机构”认证 ...

 11月22日,由河南省联合信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举办“第四届河南诚信日”活动,尽管参与者不少,但依旧难掩诚信推广者的尴尬――这家河南首家征信机构,四年多来投资近4000万,收益却不足1000万,缺乏“信用机构”认证,“录喜不录忧”的信用档案没有约束力,让该公司的诚信社会建设愿望举步维艰。

河南省联合信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河南省内首家征信机构,几年来屡屡见诸媒体,原因是其连续举办四届“11?22河南诚信日”,声称以此倡导社会诚信活动。

之所以敢举办“河南诚信日”,河南省联合信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认为自己有资格:公司有联合中国人民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研发的“信用征信数据库”,先后与数千家企业、数万名民众及部分高校建立了诚信档案,该公司董事长刘共发还告诉记者,这个系统得到了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局等权威部门的认可,是目前征信专业机构市场中相对权威的部门。

征信专业机构的前景如何?刘共发认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交易以及个人生活中的信用风险问题愈加凸显,所以征信机构应运而生,为企业和个人提供第三方的信用信息产品和服务。2013年3月15日,我国首部征信业法规――《征信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为国内征信业的发展提供了相关的制度规范和监管依据,就是证明,这个行业将大有可为。

为了这一点,刘共发的公司斥资3000万用于数据库的研发,每年又花费约6万元用于系统的维护和升级,他希望用这样的努力换来客观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但事实并非如他愿望中美好――仅仅四届诚信日的举办已经耗费了近50万,而自09年成立以来公司全部投入将近4000万元,而收益却不足1000万,这些收益主要是来自企业信用评估和大学生个人信用身份证业务。

尽管刘共发的专业征信机构遭遇发展尴尬,但他仍希望坚守做下去:“诚信日活动参加者完全免费,不是大家不愿意为诚信花钱,而是收费不合规定。另外,还没有完善关于征信机构的许可证,也是我们无法进行征信系统推广的原因,所以,目前只能宣传诚信,而无法让诚信与不诚信得到应有的奖励与惩戒。”

刘共发告诉记者,根据新出台的《征信业管理条例》,从事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如果想经营,必须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登记、经营。但是,目前还没有企业拿到经营许可证,征信企业只能开展央行认可的宣传等外围业务,主要是面向大学生、律师、公务员、建造师等个人和部分企业。

对于专业征信结构中最敏感的“失信记录”,刘共发表示“需政策支持”。目前,失信行为公布,没有法律法规赋予专业征信机构权力,没人敢轻易公开失信信息。所以,目前公司对外提供的信用信息,只能是全部荣誉等正面材料,不涉及失信记录。

入不敷出的经营状况如何改善?大打折扣的“报喜不报忧”的信用服务能否让企业、个人买账?显然,仅依靠征信机构举办河南“诚信日”来营造社会诚信氛围是不够的。

“只有细化、完善相关的法规政策,注重制度的整体性和可行性,才能让专业征信机构从‘缩手缩脚’变为‘有法可依’,用制度和利益推动社会诚信的建立。”刘共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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