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的8月23日通报了对光大证券(行情,问诊)立案调查的最新进展情况:目前调查取证工作基本完成,正在移交会内相关部门审理。考虑到该案属新型案件,为慎重起见,证监会正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 ...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的8月23日通报了对光大证券(行情,问诊)立案调查的最新进展情况:目前调查取证工作基本完成,正在移交会内相关部门审理。考虑到该案属新型案件,为慎重起见,证监会正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咨询,待相关程序完成后,将尽快公布处理结果。
这意味着“8·16”事件的处理有望从快,光大证券难逃责罚。对此,投资者关心的不仅仅是罚单的轻重,而是处罚的缘由。在此前公布初步核查结果后,各方质疑的焦点并非光大证券“乌龙”交易本身,而是其事后应对处理的“错上加错”。相关质疑主要在于两点:其一,光大证券董秘释放的“烟雾弹”及公司姗姗来迟的公告,是否构成虚假陈述或刻意隐瞒?其二,掌握内情的光大证券抢先采取应对弥补措施,特别是期货套保行为是否构成内幕交易?从实际造成的结果来看,光大证券利用信息不对称进行的补救,使中小投资者遭“绞杀”。
上述两点的定性非常重要,是如何处理“8·16”事件的关键。正如相关市场人士所指出的,“‘8·16’事件成为丑闻,原因不在于‘乌龙指’,而在于信用特权与内幕掩护下的补救交易。”假如只是对电脑出错导致的错误交易及公司风控体系缺陷进行处罚,即便罚得不算轻,也无益于A股市场真正吸取教训。那样的话,“8·16”事件给本就信用缺失的A股市场带来又一次沉重打击。
为何不先公开说明情况而立即做空股指期货,光大证券在18日的新闻发布会上称其并不是操纵市场,是本能反应,是最大限度减少风险,是国际惯例。法律界人士与媒体纷纷质疑,这样的“本能反应”及“国际惯例”,严重破坏了市场诚信,把风险与损失转嫁给无辜的其他投资者,是凌驾于职业道德之上的行为。巧合的是,“8·16”事件事发后的一周内,投资者看到了应对“乌龙”交易的另一种“国际惯例”。8月20日,高盛集团也因程序错误出现“乌龙”交易,发现后随即终止了相关交易行为,追查问题,并及时通知交易所。若交易不取消,高盛集团将面临至少1亿美元的损失。相比光大证券的“乌龙”交易,高盛集团并没有因有违市场诚信而成为“千夫所指”。
光大证券就其应对处理的做法进行公开辩解,至今没有认错。若这被认定为不存在违法违规,给股市带来的伤害远大于“乌龙”交易本身。A股重振离不开夯实市场发展基础,维护市场诚信及“三公”原则是根本。如果不处罚光大证券的错误做法,纠正其对所谓“本能反应”与“国际惯例”的认识,很难保证其他机构不利用信息不对称形成的信用特权,甚至可能出现个别机构为套利投机而蓄意为之。
面对一个信用缺失的股市,投资者如何振作起信心?22日公布的8月份汇丰PMI初值为50.1,高于7月终值47.7,创4个月新高,并创下3年来最大升幅,显示中国经济企稳向好。相关经济学家预计,未来几个月随着政策效果进一步显现,经济可能在目前企稳的基础上进一步回升。然而,22日和23日A股连跌两天,其中23日的上证指数跌幅一度近2%。这与东南亚股市动荡、招商银行(行情,问诊)巨额再融资等利空有一定关系,但不能说问题不在于A股尚未走出“8·16”事件的阴影。
如何处理“8·16”事件,关系到投资者能否获得民事赔偿。对此,处罚不该顾及光大证券可能遭遇索赔给其带来的损失,而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错误的行为给予纠正及惩戒。尽管“8·16”事件是一起极端个别事件,但不可忽视处理得当与否的影响。监管层有必要综合审视“8·16”事件,把维护股市信用放在重要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