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有个别网民在互联网上特别是微博中编造、传播所谓“军车进京、北京出事”等谣言,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北京市公安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网上编造谣言的李某、唐某等6人依法予以拘留,对在网上传播相关谣言的其他人
上月,有个别网民在互联网上特别是微博中编造、传播所谓“军车进京、北京出事”等谣言,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北京市公安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网上编造谣言的李某、唐某等6人依法予以拘留,对在网上传播相关谣言的其他人员进行了教育训诫。
笔者在得知这一信息后,曾在第一时间发微博,旗帜鲜明地支持北京市公安局的这一做法。
笔者以为,不要说编造出这种会影响国家稳定的谣言,就是编造一般性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假新闻”,也理应要受到法律的惩处。虽然微博本身具有一定的“自洁”功能,但谣言在短时间内的蛊惑力还是不可低估的,如果任由网上谣言“天飞”,谁还会相信网上信息?网络的传播价值又如何体现?
随着微博的普及,利用微博造谣的事件更是屡见不鲜,有的是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公民隐私权、名誉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如杜撰中国地质大学“教授潜规则女研究生”事件。
上月初,名为“张国立星闻”的微博称“女演员袁莉曾在片场对张国立示好,遭邓婕打耳光”。袁莉转发并评论该微博,称该言论完全是造谣,言语非常气愤,甚至爆粗口。
3月18日晚,有微博爆料“赵本山与央视某女主持人一起被限制出境和接受调查”,遭到本山传媒艺术总监刘双平的及时反驳,称“将对微博造谣者保持法律起诉权利”。
3月30日,一些知名网站转载了《传李湘王岳伦分居要离婚男方劈腿小姨子》一文,次日李湘夫妇即发表声明,表示将委托律师起诉造谣者。
有的谣言会破坏公共机构的公信力,如“郭美美事件”发生后出现的那条“无偿献血被红十字会以一袋200元卖给医院”的微博,因作者缺乏对中国无偿献血、用血制度起码的了解,对“无偿献血”事业造成的负面影响不容小觑,随之“血荒”在全国蔓延。
有的微博是故意诋毁党政机关形象。如广东佛山一网民因对当地派出所心存不满,而在微博上发布“佛山禅城南庄派出所所长与一名警察在南庄吉利广场将一名8岁女童殴打致死,并将其扒光衣服,践踏其尸体”的“无厘头”信息,结果被刑拘。
有的谣言甚至会造成民众恐慌,较为典型的如去年日本福岛核电厂事故发生后,因网上谣言导致的“抢盐”事件。此外,“多人携带有艾滋病病毒的针管进京”、“有人被艾滋病患者用针扎”等虚假恐怖信息,也一度造成公众恐慌。
去年8月,一网友发微博称广西贺州某粉店使用“火葬场尸油煮粉”,引发网络恐慌。几天后,贺州市政府发布消息,宣布“尸油煮粉”造谣者江某被行政拘留7天。官方称其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造成了比较恶劣的后果。
今年2月,河北一网友在互联网上发布“保定252医院确认一例非典”的虚假信息,并自己连续跟帖制造影响,扰乱了社会治安,被劳动教养。
形形色色的网络谣言,正如“毒瘤”一样破坏网络的诚信,公安机关加强对网络谣言的查处力度无疑是极有必要的。笔者以为,为了净化网络环境,避免虚假信息影响网民的正常判断,提升网络信息的诚信度,让网络资源更有效地为大众服务,社会各界必须共同努力:一是各类互联网企业必须履行法律责任、社会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和阻止互联网上各类违法有害信息传播;要做到依法办网、诚信办网、文明办网,不要以“噱头”赚取点击率,着意引导、培养和建立网友诚信体系。二是网民应加强自律,增强判别真伪信息的能力,不但坚持不造谣,还要坚决不传谣。三是在博客、论坛上实名发帖的网友、通过微博认证的网友,尤其是名人,要负起建设诚信网络的责任,引导网友追求诚信。四是监管部门对恶意造谣,并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网友,要坚决及时予以查处。五是鼓励谣言受害者对造谣者进行诉讼;六是相关部门及人员,应及时出面辟谣,以防谣言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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