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布公告称,将于今年12月11日就《大连市轨道交通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中的几个问题举行立法听证会,以进一步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原则,不断提高地方立法工作质量。 ...
大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布公告称,将于今年12月11日就《大连市轨道交通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中的几个问题举行立法听证会,以进一步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原则,不断提高地方立法工作质量。
●听证内容:1.《条例(草案)》第三十条、三十一条关于乘客权利的规定是否适当、可行。2.《条例(草案)》第二十九条第三款“有冒用他人证件、使用伪造证件或者持有伪造证件乘车或者逃票行为的,有关信息可以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的规定是否适当、可行。3.《条例(草案)》第三十四条关于禁止行为的规定是否适当、可行。
●听证陈述人报名方式: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的,请于11月18日—21日向大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报名。报名可采用电话、信函或者电子邮箱的方式。报名时应当表明身份和联系方式及对听证内容所持观点。报名信函寄至大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人民广场4号;邮政编码:11601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
报名电话:83722327、83722331;传真:83722327、83722331。
报名邮箱地址:npc0411@126.com听证陈述人经遴选后确定。届时,听证陈述人凭通知出席听证会。《条例(草案)》全文请登录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http://renda.runsky.com)。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主任会议
11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对大连市轨道交通条例草案进行立法听证会,这是本市人大常委会继对大连市供热用热条例进行立法听证后再次举行立法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