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悉,经荆州市政府批准,荆州市工商局、荆州市企业信用促进会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0至201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选认定表彰活动。与往年不同之处:拖欠工资的企业将没资格参评。 参评企业
记者昨悉,经荆州市政府批准,荆州市工商局、荆州市企业信用促进会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0至201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选认定表彰活动。与往年不同之处:拖欠工资的企业将没资格参评。
参评企业基本要求:开业满2年以上的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其中农业产业化企业不少于10%;有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人员,有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按规定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和进行格式条款备案,提供的格式条款无不公平或歧视的内容;合同履约率100%;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合同纠纷,自觉执行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法律文书,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工商年度检验合格,企业分类监管级别为A级;依法纳税,无偷税漏税现象;银行信用等级达到A级;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近两年内无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的记录,无拖欠工程款行为,未发现其他失信或欺诈行为。
据悉,本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表彰活动赋予了新的内容和新的特色,认定条件增加了企业的纳税情况、银行信用等级、是否拖欠职工工资等。
本次评选活动3月15日审报完毕,4月15前完成抽查、公示、会审、核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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