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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走俏 “考验”房东诚信

来源:武汉晚报 2010-09-17 09:15:45

昨日,市民陈女士向记者反映,8月底,她通过南湖港福元中介买了套二手房,和卖房人谈好价58万,并于8月26日签了合同。谁料,前天她突然接到中介的电话,称房东不卖了,除非再加3万元。卖房人(签合同的人)说,房主是他姐姐,不同意卖。&ldqu

    昨日,市民陈女士向记者反映,8月底,她通过南湖港福元中介买了套二手房,和卖房人谈好价58万,并于8月26日签了合同。谁料,前天她突然接到中介的电话,称房东不卖了,除非再加3万元。卖房人(签合同的人)说,房主是他姐姐,不同意卖。“合同签了,定金也交了,价格怎么能说涨就涨呢?他单方违约就按合同赔。”陈说。

    记者昨看到合同约定,若甲方(房主)违约,应退还房款,并按全部房款5%支付违约金。

    对此,卖房人穆先生解释,他并未取得房主授权委托书,故合同是无效的,不存在违约责任,他愿退定金。至于反悔原因,他说,房子卖了就没地方住了。

    今天律师事务所的陈凌律师认为,据《合同法》规定,这是一份效力待定合同,因为合同签订者不是房主,也没有取得授权,只有房主追认合同才有效,否认则无效;除非中介或买家有证据证明房主同意参与卖房,则合同生效。同时,中介在卖房和签合同前未尽审核义务,买家也可提出赔偿。

    中介相关负责人承认,他们确实疏忽了这一点,这是个教训。

    记者了解到,近期二手房交易火爆。一些不够诚信的房东,在利益诱惑下频频毁约。业内人士认为,房东之所以敢违约,主要因为违约金和房屋涨价额之间的差距太大。因此,购房者可以通过加大违约成本的方法制约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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