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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诚实信用 买房人赢官司

来源:京华时报 2010-05-11 08:46:26

房主将140万元的价格暴涨到220万元,买房者何先生将对方告上法庭(本报5月7日曾报道)。昨天,通州法院宋庄法庭做出判决,为维护诚实信用原则和市场交易秩序,判决买房者何先生胜诉,房主不但需要配合办理过户,还要支付诉讼带来的财产保全费等。

  房主将140万元的价格暴涨到220万元,买房者何先生将对方告上法庭(本报5月7日曾报道)。昨天,通州法院宋庄法庭做出判决,为维护诚实信用原则和市场交易秩序,判决买房者何先生胜诉,房主不但需要配合办理过户,还要支付诉讼带来的财产保全费等。

  今年1月31日,何先生与房主郑先生和孙女士夫妻签订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购买位于通州区通胡大街武夷花园 的一套楼房,协议约定房屋总价款为140万元。何先生交付了5万元定金,并出售了自己原有的住房以支付70万元的首付款。然而,房主突然提价到220万元,否则不卖。何先生无奈起诉到法院。

  法院认为,双方合同合法。因此判决,在判决生效后7天内,房主须协助何先生办理该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而且何先生预交的5000元财产保全费,也由房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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