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8时12分报道,昨天下午,西安交通大学校园网主页上挂出了这样一则消息:曾经获得“长江学者”称号的博士生导师李连生被撤销了博导资格。“长江学者”为何被取消职务并被解聘?
学术造假
症状 学术造假成“顽疾”
如今,学术造假者的胆子要多大有多大。某校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在个人简介中所列的77篇论文,被指“全是对某位科学家、某段科学史或国外某种思潮的介绍,任谁找几篇参考文章都写得出来”。某校汉语言学院副教授剽窃宋史研究专家周宝珠教授20多年前发表的论文《略论吕惠卿》,竟然“长达1.1万字的正文只字未改,仅把注释括号由圆的改为方括号”。
学术造假
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杨扬感叹道:“学术造假在今天居然成了一种风气,并有越演越烈的趋势。”他告诉记者,现在学术造假的形式、手段、层次比起以往都有了很大的“提升”,一些名校教授,甚至一些校长、院士也参与其中;抄袭还是小儿科,冒充挂名的现象更令人担忧。
评估机制亟待改进
据笔者了解,不少高校有将研究生学位与发表论文数量挂钩的制度,比如硕士毕业需要发表1篇,博士毕业需要发表3篇,再加上一连串的限制条件,比如必须刊登在A类、B类核心刊物,被SCI、EI等世界著名文献检索系统收录,恰如易中天戏谑的“大学中还规定母鸡下蛋要下在什么地方”,结果是不“生蛋”则“滚蛋”。如此“量化考核”,求“量”不求“质”,难免导致学术浮躁。
有需求就有“市场”。一位在校研究生揭开其中门道:“现在的‘论文代理’很多,版面都可以买,他们不定期地在学校BBS上登小广告,从一般刊物到核心刊物,多达几十种,要价从每版150元到2000元不等。”
学术造假
对此,复旦大学中国历史地理研究所所长、教育部学风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葛剑雄教授认为:“中国的学术放之世界,论文数量是增加不少,质量却并无明显提高,盲目追求数量上的一流,恶性竞争也自然而生。”他指出:“考评学术的数据可以有很多,比如引用次数,而我国只求‘量’的学术论文有很多是从没被引用过的。我们最需要的是建立更为合理的学术评估机制。”
要“打击”更要“建设”
在国外,学术造假代价太大,根本没什么人动这个脑筋。国外的学术规范让人如履薄冰,“不仅学位论文,就是平常的课堂报告、课程论文在引用他人内容时都要注明出处,否则放入庞大的论文库中对比检索,只要有一个短句抄袭都会被标示出来,受到零分成绩、取消学位或者开除学籍的处分。” 一位英国留学生表示。
学术造假
与此相对的,是中国式的“隔靴搔痒”的处分方式。据某高校教务行政人员透露,学术造假行为一旦出现,有关部门首先考虑的一定是怎样保全脸面,能瞒则瞒,只要上级部门不追究,往往都从轻处理、内部处理。况且,就目前的法规来看,也没有明确制裁学术造假行为的条例,造假者大可不必担心受到法律责任追究。他点出关键:“造假的成本和代价都很低,而收获不少,何乐而不为?”
颇为引人注目的是,近年来身陷“抄袭门”者,多半顶着显赫的光环,或是教授、院士,或是校长,而且在剽窃案中,大多是他们的学生执笔操刀。“学术造假”事件频出,与科研教育体制的一些弊端有关,官本位的体制导致学术评估权力掌握在行政人员手里,他们没有能力或没有精力对学术成果做具体的评估,他们会数论文的数量,却不看科研工作的质量,从而刺激了各种各样的浮夸、造假。
小编辣评
论文正在集体与个体的功利的追求下走向死亡,只留下论文的躯壳,而已经没有论文的实质。而要把论文从死亡的悬崖边拯救出来,惟有以学术价值来评价研究者的贡献:这种评价不以数量、期刊档次为基础,而应针对论文本身的学术贡献,而实行这样的评价,必须把评价权交给学者,而不是由行政领导用行政指标评判,即真正实行学术自治、学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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