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差评,买家卖家对簿公堂,一个差评,卖家不停地骚扰恐吓买家……当网络购物为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之时,因信用评价引发的“差评门”也随之不断升级。日前,一起被称为“全国首例淘宝&
杭州某高校大二学生李某因帮朋友推销酒水,在淘宝网上找到了一家提供网站制作服务的“店铺”,并与店主林某商量好用300元钱完成这笔交易。然而在交易过程中,李某觉得林某设计的网页不符合要求,提出要修改。店主林某则认为,按新制作要求,费用需加到1000多元。双方为此发生了争执,经协商无果,李某遂向淘宝网提出申诉,经淘宝网客服调解,店家林某同意退还225元,并把做好的网站系统通过网络传给李某。
就是这样一起调解后成交的网络交易,买家李某最终选择了给林某的店铺一个差评。卖家林某在收到差评后,则选择了以“侵犯名誉权”将李某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差评”后失去客源导致的经济损失7000余元、精神损失费4.2万元。
记者了解到,因网络购物差评引发的事端却频频出现。1月中旬,北京律师于国富在网上购买了一块手表,由于卖家送货严重延迟,且认为自己买到的是假货,于是给了卖家一个“差评”。结果此后几天内,于国富接到了几百个骚扰和恐吓电话,要求其修改评价,无奈的于国富自嘲是遭遇了“一个差评引发的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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