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沈阳市市长李英杰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听取沈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汇报,原则通过《沈阳市推动“信用沈阳”建设工作方案》。李英杰强调,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于提升沈阳城市形象,塑造城市精神,优化发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从沈阳实际出发,采取一系列措施,在推动全市信用体系建设方面进行了大量探索,目前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经具有一定基础,具备了全面开展“信用沈阳”建设的条件,并成为全省信用体系建设第一批试点城市之一。同时也要看到,沈阳市信用体系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与国内先进地区和城市相比,尚有较大差距。
李英杰指出,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础。我们要充分认识加快“信用沈阳”建设的重大意义,统筹安排全市信用体系建设,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加强协调,狠抓落实。
李英杰强调,当前,要把信用体系建设与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结合起来,针对经济运行存在的突出问题,把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环保作为信用建设的重点,使沈阳市的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扎实效果。
李英杰要求,要切实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各级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社会信用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落实任务。要建立信用体系建设绩效考核制度,把各部门和区县政府信用建设内容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并加强督查考核,确保责任落实。要加强资源整合,在全市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中心和服务平台,建立政府联合征信系统数据库,实现政府信用信息的互通和共享。要加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资金投入,安排专项资金,并切实管好用好。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顾春明,副市长邹大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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