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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面信用记录最长7年?(图)

来源:天津网 2009-10-15 10:33:15

制图 王辰   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无法删除让许多市民紧张不已,随着10月13日《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出台,有“信用污点”的人看到了一线曙光。在意见稿中,我国首次明确个人负面信用记录最长保留7年,这意味着

  制图 王辰

  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无法删除让许多市民紧张不已,随着10月13日《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出台,有“信用污点”的人看到了一线曙光。在意见稿中,我国首次明确个人负面信用记录最长保留7年,这意味着过期不良信用记录将不会再造成影响。针对此事,本报记者专访了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郭田勇,在他看来,不良信用记录保留时间有了明确限制对个人肯定是利好。记者 苗娜

  不注意征信贷款碰壁

  市民小王办理房贷时领略到了信用记录的作用。“平时对银行征信不太注意,今年7月去办理房贷,银行工作人员却告诉我无法办理。询问后才知道,这是因为我的上一套房贷出现了多次逾期还款现象。现在,我充分认识到了信用记录的重要性,再也不敢逾期还款了。”  

  银行向个人放贷考虑哪些因素?本市多家银行相关负责人均表示,个人信用卡的不良记录一般不会影响放贷。“我们主要关注的是房贷信用记录,特别是逾期还款。”兴业银行信贷科负责人韩旺透露,目前征信系统中可查到贷款申请人5至6年的信用状况,审查主要是看是否连续3个月逾期还款及是否经常逾期还款。光大银行方面也表示,房贷连续3个月逾期还款就会对再次办理贷款产生影响。

  负面信用者有望翻身

  随着《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小王重新看到了办理房贷的希望。《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一条规定,征信机构不得披露、使用自不良信用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以及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超过7年的个人犯罪记录。这也就是说,如果该条例最终通过,个人负面信用记录最长保留7年,因种种原因留下负面信息的人有望打一场“翻身仗”。

  市民小陈认为,5年和7年的期限比较切合实际。“如果保留时间太短,不足以对失信行为起到警示作用,而时间太长对于那些非主观意愿导致的失信行为又显得过于严厉。”市民刘小姐则表示,应建立一套更为灵活完善的不良信用记录保存机制。“一个人的负面信息越多,保留时间就应该越长。”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郭田勇表示:“不良信用记录保留时间设限对于个人肯定是利好。个人信用状况随时间发生改变,不应因一段时间内出现的问题而影响一生,此次出台的时间期限是否合理,还需要时间的检验。”

  银行释疑

  7年期参照国际惯例

  据了解,此次《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出台是我国首次公开提出负面信用信息保留时限问题。此前,中国人民银行始终没有明确说法,导致很多存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都认为自己贷款无望。

  银行相关人士表示,此前银行内部对于不良信用记录存在着7年期和终身制两种说法,此次这一问题得以明确。本市某银行相关人士认为:“以前只有工作人员输入造成的信用记录错误才能申请修改,而信用污点保留一辈子不合理,7年的最长标准也是参照了国际惯例。”

  针对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国际上一般的做法是保留7年。按照美国的做法,一般的负面信息保留7年,破产的、特别严重和明显恶意的负面信息保留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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