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管理是加快推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也是人民银行的一项新职能。1998年,兰州市被人民银行总行列为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首批试点城市后,甘肃省开始启动征信体系建设。2008年
征信管理是加快推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也是人民银行的一项新职能。1998年,兰州市被人民银行总行列为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首批试点城市后,甘肃省开始启动征信体系建设。2008年,国务院新“三定”方案将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工作职责调整为“管理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多年来,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党委立足当前,放眼长远,明确提出全省人民银行系统要以加快推进征信体系建设为重点,以促进改善地区信用环境、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积极推进征信业发展。时至今日,征信已成为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铸诚信之基
——加大机构接入力度。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是人民银行在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基础上组织商业银行建设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针对甘肃地方金融机构科技水平参差不齐的状况,该行采取分类组织的办法接入征信系统。对科技力量较强、具有开发接口程序条件的城市商业银行,提出明确时限和质量要求,进行技术支持,督促和帮助其开发接口程序,按期实现了全国联网运行。对科技应用水平低、网络建设滞后和信贷业务量相对较少的城市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及租赁公司,组织其采用手工录入方式向征信系统报送信贷业务数据。甘肃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计算机应用水平低、信贷业务规模小,接入征信系统难度大,该行按照“分步走”的工作思路组织接入征信系统。对数量相对较少的企业信贷业务,组织农村信用社以县联社为单位,采用手工录入方式接入企业征信系统,于2006年7月全部实现了由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向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切换。对大量的个人信贷业务,组织条件较好的农村信用社采用手工录入方式向个人征信系统报送数据,2006年实现了18个县联社向个人征信系统报送数据,2007年底,实现全省县级农村信用联社向个人征信系统报送数据。
——拓展信息采集范围。为了更好地发挥征信系统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作用,不断满足金融机构、企业、政府等社会各方对征信产品的需求,根据人总行对开展非银行信息采集工作的要求,近年来,该行与工商、税务、法院、环保、社保和质检等相关部门进行了广泛接触和沟通,克服种种困难,大力推进非银行信息采集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2006年,全省15家住房公积金中心全部实现了向个人征信系统报送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入库账户91.78万个;2007年,全省6家电信企业全部实现了以接口方式向个人征信系统报送数据,入库正常缴费账户227万个,欠费账户91.7万个。2008年,全省环保部门日常监管中形成的企业环境违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截至目前,甘肃省非银行信息采集范围已扩大到12个领域,实现了按月或按季连续报送,其中个人住房公积金入库账户183.52万个,电信正常缴费账户入库263.81万个;欠费账户入库156.71万个,其他非银行信息入库6000多条。
——提高征信数据质量。数据质量是征信系统的生命所在。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在甘肃开通运行以来,该行采取多种方式,下功夫狠抓数据质量,先后建立了企业、个人征信系统信息数据月度核对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数据报送中存在的问题。2006年以来,该行针对辖区部分商业银行报送数据质量不高的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多次约见其主要负责人谈话,帮助查找并解决问题。同时,认真组织开展个人征信数据首次核对工作,2007年,对全省商业银行23个信贷机构个人征信数据首次核对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为提高企业征信系统数据质量,还在《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尚未出台的情况下,开展了全省企业征信系统应用情况调查,掌握系统运行状况,督促金融机构纠正存在的问题,有效提高了数据质量。
撑诚信之伞
——加强系统推广应用。2006年,个人征信系统在甘肃正式推广运行,企业征信系统实现升级,其功能比最初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更加完善。为充分发挥征信系统防范信贷风险的作用,该行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提高对征信系统的认识,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开展信用报告查询和使用,有效发挥了征信系统支持信贷决策的作用。同时,依法扩大征信系统应用范围,为司法案件办理、行政执法、企业债券发行资格审查、行业诚信单位评定和中介审计等提供了大量信息服务。今年上半年,甘肃省累计查询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87万次,日均查询达4800多次,比2007年日均查询增加269%,比2005年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日均查询增加近26倍。征信系统建成以来,其防范风险的作用日趋显现,商业银行把查询系统作为审查贷款发放的一项基本条件。征信系统的推广应用,成为金融机构防范信贷风险、降低信贷成本和提高贷款效率的重要工具,而且在司法、行政执法和一些重大案件查处中发挥积极作用,使企业和个人开始关注、珍爱自己的信用记录,全社会的诚信意识不断增强。目前,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收录甘肃企业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达2354.65亿元,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收录自然人192.58万个。
——规范使用信用报告。征信系统通过客观记载和反映信用报告当事人当前的负债情况和过去的信用记录,为信贷决策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该行引导金融机构正确使用信用报告,维护公众利益,防范法律风险。但在实践中,由于多种因素影响,有的信用记录形成情况比较复杂,需要具体分析和对待。为引导金融机构正确使用信用报告,防止一些潜在优质客户的信贷申请受阻,该行通过召开座谈会、下发指导意见、组织培训等多种形式,帮助金融机构业务人员学习相关知识,提高信用报告应用水平,具体分析和对待信用报告上显示的不良记录,特别是关注信用报告中“异议标注”与“本人声明”,以作出客观准确的判断。要求金融机构严格落实信息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按规定的用途和要求查询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这些措施的有效运用,发挥了信用报告防范信贷风险、支持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妥善处置征信异议。征信异议处理事关企业、个人切身利益和金融行业对外窗口服务形象,处理不当会引起法律风险。该行督促金融机构增强责任意识,明确异议处理岗位和责任,完善异议处理工作流程,要求金融机构对涉及本机构的异议信息准确定性,属于业务方面的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并修改重报;属于技术上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向异议申请人出具书面证明,保证异议申请人的信贷业务不受影响,有效维护了客户合法权益。征信系统运用以来,甘肃省共受理异议申请达530多笔,都得到了妥善处理。
扬诚信之帆
——发展外部评级。信用评级市场是征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由于市场经济起步晚,信用评级市场很不发达,也不规范。如何从甘肃实际出发,推动开展信贷市场外部信用评级,是甘肃征信业发展过程中一个亟需解决的难题。该行在2005年征求金融机构等各方对开展信贷市场外部信用评级的意见后,2007年,明确要求全省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风险管理实际,加强与外部信用评级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内外部评级有机结合。按照“行政引导、市场运作、规范发展、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2008年,该行制定下发借款企业和信用担保机构信用评级的意见。2009年,在综合商业银行建议的基础上,对金融机构开展信贷市场信用评级工作进行了安排,明确要求尚未建立内部评级体系的中小金融机构,在受理综合授信1000万元以上大额、长期信贷申请时,应要求借款人提供经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报告。为取得金融机构对外部信用评级的支持,该行通过举办培训讲座、召开推介会等形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2007年以来,与甘肃省政府金融办、省中小企业局联合多次召开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座谈会,请大公、联合两家评级机构为省内金融机构介绍专业信用评级运作原理、作用、意义及国际国内最新发展情况。召开有甘肃中小企业局、各金融机构、人民银行市州中心支行和三家信用评级机构参加的全省借款企业和信用担保机构信用评级推介会,推动建立协作关系。组织成立甘肃省信贷市场信用评级专家委员会,对联合、大公、东方金诚三家信用评级机构在甘肃省信贷市场从事借款企业和信用担保机构信用评级业务进行了认可。
征信管理是加快推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也是人民银行的一项新职能。1998年,兰州市被人民银行总行列为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首批试点城市后,甘肃省开始启动征信体系建设。2008年,国务院新“三定”方案将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工作职责调整为“管理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多年来,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党委立足当前,放眼长远,明确提出全省人民银行系统要以加快推进征信体系建设为重点,以促进改善地区信用环境、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积极推进征信业发展。时至今日,征信已成为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铸诚信之基
——加大机构接入力度。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是人民银行在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基础上组织商业银行建设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针对甘肃地方金融机构科技水平参差不齐的状况,该行采取分类组织的办法接入征信系统。对科技力量较强、具有开发接口程序条件的城市商业银行,提出明确时限和质量要求,进行技术支持,督促和帮助其开发接口程序,按期实现了全国联网运行。对科技应用水平低、网络建设滞后和信贷业务量相对较少的城市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及租赁公司,组织其采用手工录入方式向征信系统报送信贷业务数据。甘肃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计算机应用水平低、信贷业务规模小,接入征信系统难度大,该行按照“分步走”的工作思路组织接入征信系统。对数量相对较少的企业信贷业务,组织农村信用社以县联社为单位,采用手工录入方式接入企业征信系统,于2006年7月全部实现了由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向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切换。对大量的个人信贷业务,组织条件较好的农村信用社采用手工录入方式向个人征信系统报送数据,2006年实现了18个县联社向个人征信系统报送数据,2007年底,实现全省县级农村信用联社向个人征信系统报送数据。
——拓展信息采集范围。为了更好地发挥征信系统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作用,不断满足金融机构、企业、政府等社会各方对征信产品的需求,根据人总行对开展非银行信息采集工作的要求,近年来,该行与工商、税务、法院、环保、社保和质检等相关部门进行了广泛接触和沟通,克服种种困难,大力推进非银行信息采集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2006年,全省15家住房公积金中心全部实现了向个人征信系统报送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入库账户91.78万个;2007年,全省6家电信企业全部实现了以接口方式向个人征信系统报送数据,入库正常缴费账户227万个,欠费账户91.7万个。2008年,全省环保部门日常监管中形成的企业环境违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截至目前,甘肃省非银行信息采集范围已扩大到12个领域,实现了按月或按季连续报送,其中个人住房公积金入库账户183.52万个,电信正常缴费账户入库263.81万个;欠费账户入库156.71万个,其他非银行信息入库6000多条。
——提高征信数据质量。数据质量是征信系统的生命所在。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在甘肃开通运行以来,该行采取多种方式,下功夫狠抓数据质量,先后建立了企业、个人征信系统信息数据月度核对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数据报送中存在的问题。2006年以来,该行针对辖区部分商业银行报送数据质量不高的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多次约见其主要负责人谈话,帮助查找并解决问题。同时,认真组织开展个人征信数据首次核对工作,2007年,对全省商业银行23个信贷机构个人征信数据首次核对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为提高企业征信系统数据质量,还在《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尚未出台的情况下,开展了全省企业征信系统应用情况调查,掌握系统运行状况,督促金融机构纠正存在的问题,有效提高了数据质量。
撑诚信之伞
——加强系统推广应用。2006年,个人征信系统在甘肃正式推广运行,企业征信系统实现升级,其功能比最初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更加完善。为充分发挥征信系统防范信贷风险的作用,该行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提高对征信系统的认识,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开展信用报告查询和使用,有效发挥了征信系统支持信贷决策的作用。同时,依法扩大征信系统应用范围,为司法案件办理、行政执法、企业债券发行资格审查、行业诚信单位评定和中介审计等提供了大量信息服务。今年上半年,甘肃省累计查询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87万次,日均查询达4800多次,比2007年日均查询增加269%,比2005年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日均查询增加近26倍。征信系统建成以来,其防范风险的作用日趋显现,商业银行把查询系统作为审查贷款发放的一项基本条件。征信系统的推广应用,成为金融机构防范信贷风险、降低信贷成本和提高贷款效率的重要工具,而且在司法、行政执法和一些重大案件查处中发挥积极作用,使企业和个人开始关注、珍爱自己的信用记录,全社会的诚信意识不断增强。目前,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收录甘肃企业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达2354.65亿元,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收录自然人192.58万个。
——规范使用信用报告。征信系统通过客观记载和反映信用报告当事人当前的负债情况和过去的信用记录,为信贷决策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该行引导金融机构正确使用信用报告,维护公众利益,防范法律风险。但在实践中,由于多种因素影响,有的信用记录形成情况比较复杂,需要具体分析和对待。为引导金融机构正确使用信用报告,防止一些潜在优质客户的信贷申请受阻,该行通过召开座谈会、下发指导意见、组织培训等多种形式,帮助金融机构业务人员学习相关知识,提高信用报告应用水平,具体分析和对待信用报告上显示的不良记录,特别是关注信用报告中“异议标注”与“本人声明”,以作出客观准确的判断。要求金融机构严格落实信息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按规定的用途和要求查询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这些措施的有效运用,发挥了信用报告防范信贷风险、支持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妥善处置征信异议。征信异议处理事关企业、个人切身利益和金融行业对外窗口服务形象,处理不当会引起法律风险。该行督促金融机构增强责任意识,明确异议处理岗位和责任,完善异议处理工作流程,要求金融机构对涉及本机构的异议信息准确定性,属于业务方面的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并修改重报;属于技术上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向异议申请人出具书面证明,保证异议申请人的信贷业务不受影响,有效维护了客户合法权益。征信系统运用以来,甘肃省共受理异议申请达530多笔,都得到了妥善处理。
扬诚信之帆
——发展外部评级。信用评级市场是征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由于市场经济起步晚,信用评级市场很不发达,也不规范。如何从甘肃实际出发,推动开展信贷市场外部信用评级,是甘肃征信业发展过程中一个亟需解决的难题。该行在2005年征求金融机构等各方对开展信贷市场外部信用评级的意见后,2007年,明确要求全省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风险管理实际,加强与外部信用评级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内外部评级有机结合。按照“行政引导、市场运作、规范发展、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2008年,该行制定下发借款企业和信用担保机构信用评级的意见。2009年,在综合商业银行建议的基础上,对金融机构开展信贷市场信用评级工作进行了安排,明确要求尚未建立内部评级体系的中小金融机构,在受理综合授信1000万元以上大额、长期信贷申请时,应要求借款人提供经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报告。为取得金融机构对外部信用评级的支持,该行通过举办培训讲座、召开推介会等形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2007年以来,与甘肃省政府金融办、省中小企业局联合多次召开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座谈会,请大公、联合两家评级机构为省内金融机构介绍专业信用评级运作原理、作用、意义及国际国内最新发展情况。召开有甘肃中小企业局、各金融机构、人民银行市州中心支行和三家信用评级机构参加的全省借款企业和信用担保机构信用评级推介会,推动建立协作关系。组织成立甘肃省信贷市场信用评级专家委员会,对联合、大公、东方金诚三家信用评级机构在甘肃省信贷市场从事借款企业和信用担保机构信用评级业务进行了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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