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至2010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目前已经开始办理。凡户籍地在泰山区,2009年已被高校录取且已接到录取通知书的新生,以及已在就读高校申请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在校学生均可办理。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申请一次,每个学生每年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申请一次,每个学生每年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6000元,贷款只能用于学费和住宿费。为保证贷款的正确使用,贷款到达学生账户后将立即被划至高校账户,学生本人无法将贷款取出用于其他用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学生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支付,学生毕业后两年内为还本宽限期,可只付利息不还本。
凡是交学费有困难的大学生,都可以凭困难学生证明办理贷款手续,在校生当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不能再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此次助学贷款办理即日起开始至9月20日结束,办理贷款的学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户口本,在校生须提供学生证,新生须提供高校录取通知书,以及其他可以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材料,以上均需再提供复印件2份。办理地址为市中医医院对面的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监督方式防骗必读生意骗场亲历故事维权律师专家提醒诚信红榜失信黑榜工商公告税务公告法院公告官渡法院公告
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政府信用网站信用理论研究政策研究技术研究市场研究信用评级国际评级机构资信调查财产保全担保商帐催收征信授信信用管理培训
华北地区山东山西内蒙古河北天津北京华东地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华南地区广西海南福建广东华中地区江西湖南河南湖北东北地区吉林黑龙江辽宁西北地区青海宁夏甘肃新疆陕西西南地区西藏贵州云南四川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