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保局日前公布了2008年度广东省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评价结果。210家企业被评为环保诚信企业(绿牌标示),占参评企业的78.4%,其中41家企业连续3年获此称号;30家企业被评为环保警示企业(黄牌标示),占参评企业的11.2%
广东省环保局日前公布了2008年度广东省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评价结果。210家企业被评为环保诚信企业(绿牌标示),占参评企业的78.4%,其中41家企业连续3年获此称号;30家企业被评为环保警示企业(黄牌标示),占参评企业的11.2%;28家企业被评为环保严管企业(红牌标示),占参评企业的10.4%,其中14家企业经整改后符合环保要求(红牌加“*”标示),占参评企业的5.2%。
据了解,纳入2008年度环保信用管理的共有268家企业,主要包括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日处理能力0.5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以及列入2007年环保信用管理范围的重点污染源。此次参评企业比2007年增加了104家。
据广东省环保局监察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08年的评价增加了在线监控、环评审批和“三同时”等考核指标。此外,广东省环保局还将进一步优化评价指标体系和评级标准,增加后期监督内容,建立环保严管企业公开承诺制度和企业信用修复机制。
这位负责人表示,根据《试行办法》,广东省环保局按照信用等级对企业进行分类监管。对获得绿牌的企业,广东省环保局将在环境管理中采取倾斜政策,对连续3年获得环保绿牌的企业,将进一步加大优惠力度。对获得黄、红牌的企业,将加大现场监测频次和巡查力度,并对其中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或限期治理。其中带“*”标示的14家红牌企业,广东省环保局建议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适当提高信用等级,放宽其贷款、公开发行股票和再融资的限制。
这位负责人表示,广东省环保局正在考虑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对连续3年被评为红牌的企业,拟建议省政府下达限期治理或提交国家相关部门挂牌督办,或提请省监察厅下达监察通知书予以督办,要求地方政府依法查处。对2007年、2008年连续两年被评为红牌的企业,拟进行省级挂牌督办,并根据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相应级别的政府对其实施限期治理。对2008年被评为红牌的企业,拟由当地市环保局挂牌督办并下发监察通知,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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