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工业信息化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工商总局在北京召开“质量和安全年·质量诚信论坛”,论坛期间,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通则》国家标准正式颁布,该标准自2
6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工业信息化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工商总局在北京召开“质量和安全年·质量诚信论坛”,论坛期间,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通则》国家标准正式颁布,该标准自2009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据悉,《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通则》是于2009年5月6日,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为推荐性国家标准,标准编号为:GB/T 23791-2009。该标准自2009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
为配合国家质检总局建设和完善产品质量诚信体系,促进和指导企业诚信经营、提高质量信用管理水平,规范和统一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国家标准委组织制定了《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通则》国家标准。该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牵头组织起草,是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质量信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制定的第一个标准,起草组的专家来自政府主管部门、研究院、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和企业等各相关部门。标准的起草收到了包括地方政府、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和企业等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起草组充分吸纳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按照国家标准制修订程序完成了标准起草全过程。该标准发布实施后,与之配套的其他标准也将陆续出台。
《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通则》对质量信用、质量信用风险和质量信用等级等进行了定义,对企业质量信用的的各个等级的划分要求和依据做出了原则性规定,是质量信用标准体系框架中的基础标准。《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通则》国家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为质量信用的监管机构、信用服务机构以及企业自身提供技术依据和指南,使各类机构对企业的质量信用进行评价或者企业进行自评时能够做到有标准可依。
国家质检总局负责人透露,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工作,对质量信用体系建设也尤为关注。并且明确要以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加强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管理。为此,国家标准委已经正式发布了6个信用领域的国家标准,正在制定中的标准有5项,申报立项的信用标准8项。国家标准委将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方针、政策为指导,着力推进信用标准化工作,逐步满足社会信用领域的标准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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