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年初对全国较大规模担保机构融资担保业务进行10亿元风险补偿后,近日工信部与财政部再次联合发文,对较小规模的担保机构开展的融资担保业务进行补助,以进一步帮助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增强抗风险能力,并鼓励继续为当地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帮助恢
继年初对全国较大规模担保机构融资担保业务进行10亿元风险补偿后,近日工信部与财政部再次联合发文,对较小规模的担保机构开展的融资担保业务进行补助,以进一步帮助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增强抗风险能力,并鼓励继续为当地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帮助恢复地方经济。担保机构申请所得的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弥补代偿损失。各地满足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即日起通过地方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进行补偿资金申报。
据悉,国家在2009年内将分批、多次开展对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工作,补偿力度进一步加大。在本次第一批申报工作中,我省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均可进行申报:成立并开展业务两年以上;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额占2008年新增担保额的80%以上;单笔800万(含)以下贷款担保业务额占60%以上;2008年增加的贷款担保金额达实收资本3倍以上且代偿率低于3%;对单个企业提供的担保责任金额不得超过担保机构自身实收资本的10%;按规定提取、管理和使用各项准备金;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
2008年,国家先后两次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进行了风险补偿,我省先后有8家和25家担保机构享受了共计1.039亿元的风险补偿资金,大大提升了担保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
监督方式防骗必读生意骗场亲历故事维权律师专家提醒诚信红榜失信黑榜工商公告税务公告法院公告官渡法院公告
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政府信用网站信用理论研究政策研究技术研究市场研究信用评级国际评级机构资信调查财产保全担保商帐催收征信授信信用管理培训
华北地区山东山西内蒙古河北天津北京华东地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华南地区广西海南福建广东华中地区江西湖南河南湖北东北地区吉林黑龙江辽宁西北地区青海宁夏甘肃新疆陕西西南地区西藏贵州云南四川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