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利而非自私 市场经济是讲道德的 温家宝总理前不久在联合国大会的演讲中在回答有关三鹿奶粉事件的提问时,说了一句耐人寻味的话:一个企业家身上应流着道德的血液,不能只流淌利润的血液。这句话为时常处于“义利&rdquo
自利而非自私
市场经济是讲道德的
温家宝总理前不久在联合国大会的演讲中在回答有关三鹿奶粉事件的提问时,说了一句耐人寻味的话:一个企业家身上应流着道德的血液,不能只流淌利润的血液。这句话为时常处于“义利”纠葛的企业家们指出了方向。
可以说,义与利如何选择,我们的传统文化早就给出了答案———“义利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但是市场经济中商家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本能似乎在证明义与利的统一是个悖论。
马克思曾经说过“有50%的利润,资本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资本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资本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经济学的鼻祖亚当·斯密是非常强调理性经济的,他说过一句人人皆知的话:每个人在追求自利的过程中最后就达成社会利益的最大化。
是不是道德与利润永远无法达到和谐的统一?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同样是亚当·斯密,他还说过另一句话,自利并非等于自私,经济活动必须要有道德基础作支撑。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卫兴华认为,经济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理性和诚信是一枚硬币的两面。正是由于经济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社会分工和专业化使人们不可能自我满足,所以人与人之间才互相合作,合作就需要诚信。也就是说,硬币的一面是追求利益最大化,另一面是只有诚信才能更好地实现利益最大化。可见,经济人理性与诚信可以相辅相成,并不一定是对立的。
纵观世界一些知名企业发展的历史,自利并非自私,诚信是其发展壮大的重要原因之一。
世界500强中的很多企业都是“百年企业”,它们在其长期的经营过程中形成了良好的信誉,诚信理念是这些企业持续发展的支撑平台。韩国现代集团的创始人郑周永把“信用就是财产,有信用就有一切”作为自己的座右铭,他认为“一个企业、一个人,事业受挫,可以爬起来再干,还有复兴的机会,而一旦名誉扫地,丧失信用,那就永远翻不了身”,郑周永的这段话,清楚地表明了诚信理念在企业经营中的地位及分量。
应该说,诚信是企业的最大无形资产。可口可乐公司的总经理曾经说过,即使某一天可口可乐公司的所有厂房全部被毁坏,他们也可以在第二天以品牌的信誉,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筹到足够的资金,来重建一个新的可口可乐公司。
正因为诚信如此重要,一些企业为了这张名片而不惜代价。人们也许还记得福特的凡士通(Firestone)的问题轮胎事件。为挽回损失,福特公司耗资350万美元在全美200多家知名网站上刊登了一则告示:“有关凡士通轮胎一事,请点击福特的正式新闻主页。”主页上介绍了更换轮胎的地址、公司新闻公报以及联系方式。福特这则广告所传达的信息是:请相信我们的努力,一切问题都可以得到解决。
调查显示,广告刊出后的头7天,点击率达到5000万次。虽然福特因轮胎事件声誉受损,但随后进行的大规模的广告活动至少证明它是一家负责任的企业。可以说,越是在危急时刻,才越能昭示出一个优秀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综合实力。只要采取诚实、坦率、负责的态度,才有可能将危机化为生机。
正如一些经济学家所说的,市场经济的道德内涵就是自由、诚信、平等、公平、正义等,这也是市场经济根本的价值观。市场经济本来就要求人们在这些道德属性的约束下去进行物质财富的创造,在实现个人利益的同时促进社会的发展,进而促进人类经济社会这一大系统的长期有效演进。
完善信用体系
靠制度支撑道德底线
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稳固的信用基础是市场经济的动力和源泉。诚信不仅是道德问题,更是一种制度问题。
社会诚信得以维系:一要依靠诚信文化教育的作用;二要依靠社会信用体系的规范。前者具备道德的力量,后者则拥有制度的保证。
世界上的信用制度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欧洲式,即权威机构或政府出面,深度介入,资信评估机构实际上成为政府的附属。二是美国式,完全交付市场化的公司去做,具体地说,就是设立信用记录公司,对客户信用状况进行调查登记,将记录资料输入电脑数据库,数据库一直连续跟踪客户的信用变化情况。
在一些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对个人已普遍建立信用档案。个人可以通过信用方式获得支付能力而投资、经营和消费。良好的个人信用档案可以很容易获得市场或投资者的认可。
美国政府虽然不直接管理信用行业,但重视对信用产品特别是评级结果的运用,为信用服务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特别是金融监管机构和州政府,越来越多地利用评级结果作为确保银行、保险公司及养老基金,能使其所持固定收入或证券组合维持在足够信用水平上的一种保障。
美国政府利用多种手段引导更多的交易者参加信用评级或利用信用结果,并在法律中对此作出明确的规定。比如,对已经评级的证券,可以通过提供简略形式并注明参考出处使得信息披露的负担最小化;注册时,可以在不必得到全国承认的评级机构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将评级放入注册材料中;得到两种最高信用等级的抵押债券与政府债券同等待遇等。
有过不良的民事记录,甚至刑事记录的,如诈骗、空头支票、欠款不还、破产等,在你要贷款,上保险和求职时,都比清白人麻烦得多,要多掏利息或保险费率。比如说,你开的汽车由于你的原因出了事故,以后保险公司就要提高你的费率。因此,市民非常重视培养自己的信用。在这样的社会中,不是人们不想耍滑头,而是制度约束人必须诚实。
失信惩罚机制
让造假者得不偿失
有一部美国电影《永不妥协》,电影讲述主角艾琳来到污水案涉及的沙漠小社区,骇然发现污水里富含剧烈致癌物质,而负责供水的大公司Pa-cificGas&Electric对此却敷衍搪塞。
回到事务所后,艾琳开始了艰巨的调查工作,凭着人道和坚韧的精神,艾琳和同伴最后赢得了直接诉案有史以来最高的赔款数额:3.33亿美元。这3.33亿美元中一大部分赔偿叫做惩罚性赔款。在国外,这样的惩罚并非只出现在影片里。
在美国,法律规定,生产、批发、销售假冒商品均属有罪,对生产者、销售者分别处以25万美元以上和200万美元以下的罚款,并处以监禁,如有假冒前科的,罚款额可达500万美元;
法国则规定,假冒违法者可判处两年监禁,罚款100万法郎;
在西班牙,对商品制假者,情节轻的罚款4千美元,重者罚款2万美元,严重者可罚款80万美元,罚款数额可超过商品实际价格的5倍,并处刑罚和勒令关闭工厂;
在日本,对自然人最高罚款达300万日元;对法人,最高罚款达1亿日元。
最大限度地加大制假售假的风险概率和风险损失,经济上重罚,使绝大部分制假售假者经济上得不偿失,是发达国家法律惩治这类违法者的一条共同做法。
除此之外,舆论监督和公众谴责的手段普遍被纳入失信惩戒。
在韩国,政府对制假售假者在进行严厉的法律惩处的同时,还定期或不定期地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公布,避免消费者继续受到侵害,并对违法者实行道德审判和“市场制裁”。
“道德审判”是指社会舆论谴责,“市场制裁”则是给制假者打一个“不合格经营者”烙印,从而将其排除在市场之外。这样做可以砸掉违法者的“饭碗”,所以其威力往往超过罚款等法律手段。
在美国,一个小高招对虚假广告起到了很好的限制作用。这就是“揭短广告”。
曾有一家公司花3000万美元做了6个月广告,然而不久就有人举报该公司的广告有假。经调查核实后,该公司被罚再做6个月的“揭短广告”:说自己的广告有假,产品质量吹牛,劝大家不要买。更惨的是,这种“揭短广告”的收费标准是普通广告的两倍。
对于这些做法,有关专家呼吁,在中国亟须完善失信的惩罚机制。一定要让失信者感觉到损失,感觉到痛,才能真正管理好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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