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云南新闻网9月26日电(史广林)记者今日从昆明市政府获悉,该市将利用四年时间建立一个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 据了解,年内昆明市将通过在工商、税务、法院、银行、公安等系统和五华区、石林县、嵩明县政府分别开展试点工作,初步探索符合昆
中新云南新闻网9月26日电(史广林)记者今日从昆明市政府获悉,该市将利用四年时间建立一个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
据了解,年内昆明市将通过在工商、税务、法院、银行、公安等系统和五华区、石林县、嵩明县政府分别开展试点工作,初步探索符合昆明市情的政府、企业和个人信用运行机制与管理模式,为全面推广提供经验。从明年开始到2010年,通过建成信用信息交换与服务平台和政府、企业、个人三个信用信息数据库,开通“诚信昆明”网站。
据介绍,目前,银行在云南已采集了2700万人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不再为失信的企业和个人提供贷款;工商部门已对全市经营主体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在一定期限内不为列入黑名单的自然人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今后这些信息将与分散在税务、质检、法院的信息进行交流整合,最终形成数据库整合到“诚信昆明”网站。同时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昆明市在建立社会信用系统时也会出台相关法规来确保信息不被泄露。
昆明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少柏表示,政府将从决策、执行、监督、服务和商务等五个方面加强信用建设。对领导干部有失信行为并因失信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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