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博文《假如房价涨了,你会“断供”吗?》有博友评论:“我也认为断供可能性很小,但是如果真的断供了,跟购房者的诚信有什么关系?很不明白‘断供者心中法律何在?诚信何在?’签的贷款
日前博文《假如房价涨了,你会“断供”吗?》有博友评论:“我也认为断供可能性很小,但是如果真的断供了,跟购房者的诚信有什么关系?很不明白‘断供者心中法律何在?诚信何在?’签的贷款合同上明确的写着其后果啊,购房者自行承担即可”。
我的回复是:“断供”者的观念误区——“只要自担后果,就与诚信无关”。
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博友的观点是:虽然违反了购房合同,但违者愿意或已经按合同条款承担了相应的责任,这非但不能说是违约、失信,而且正是守约、诚信的表现。
我想试问两个简单的问题:1、假设一个公务人员犯了错误,已经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对于这种处理他本人也心悦诚服,那么他曾经犯的错误还算不算错误?2、假设一个驾驶员酒后开车或其他违规驾驶,他已经及时交纳了罚款,那么他的驾驶执照上应不应该消除违规记录?答案应当是非常清楚的,无论认识态度如何,犯错违规都要记录在案,至于会不会“一棍子打死”,肯定不会,重在此后的表现,记录在案是为了惩前毖后。
“断供”者首先是违反合同,不讲信用,当然与守约诚信直接相关。即使承担了相应的责任,也会留下不良信用记录。更何况有的“断供”者既不按期还贷,又不处理房产,还在闹事。
值得一提的是,在以炒房客居多的“断供”者中,有一部分是资金面断裂,还有一部分并非真的资金短缺,而是看房价下跌利润减少故意挑起事端,以达到获取高额利润的目的。尤其需要提醒:有些炒房客恶意“断供”逼宫“救市”,普通购房者别以“断供”充当了炒房客的枪手。特别是那些真正自住的“断供”者,现在把房子退了,已经蒙受一大笔损失,并在银行留下不良信用记录,将来再买房时,资金短缺还需按揭贷款,可能就不那么简单容易了。倘若退房以后房价再涨,岂不鸡飞蛋打?那时的后悔药可能比现在更难吃。
监督方式防骗必读生意骗场亲历故事维权律师专家提醒诚信红榜失信黑榜工商公告税务公告法院公告官渡法院公告
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政府信用网站信用理论研究政策研究技术研究市场研究信用评级国际评级机构资信调查财产保全担保商帐催收征信授信信用管理培训
华北地区山东山西内蒙古河北天津北京华东地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华南地区广西海南福建广东华中地区江西湖南河南湖北东北地区吉林黑龙江辽宁西北地区青海宁夏甘肃新疆陕西西南地区西藏贵州云南四川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