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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供”者误区:只要自担后果 就与诚信无关

来源:博客 2008-07-30 08:50:37

日前博文《假如房价涨了,你会“断供”吗?》有博友评论:“我也认为断供可能性很小,但是如果真的断供了,跟购房者的诚信有什么关系?很不明白‘断供者心中法律何在?诚信何在?’签的贷款

    日前博文《假如房价涨了,你会“断供”吗?》有博友评论:“我也认为断供可能性很小,但是如果真的断供了,跟购房者的诚信有什么关系?很不明白‘断供者心中法律何在?诚信何在?’签的贷款合同上明确的写着其后果啊,购房者自行承担即可”。

    我的回复是:“断供”者的观念误区——“只要自担后果,就与诚信无关”。

    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博友的观点是:虽然违反了购房合同,但违者愿意或已经按合同条款承担了相应的责任,这非但不能说是违约、失信,而且正是守约、诚信的表现。

    我想试问两个简单的问题:1、假设一个公务人员犯了错误,已经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对于这种处理他本人也心悦诚服,那么他曾经犯的错误还算不算错误?2、假设一个驾驶员酒后开车或其他违规驾驶,他已经及时交纳了罚款,那么他的驾驶执照上应不应该消除违规记录?答案应当是非常清楚的,无论认识态度如何,犯错违规都要记录在案,至于会不会“一棍子打死”,肯定不会,重在此后的表现,记录在案是为了惩前毖后。

    “断供”者首先是违反合同,不讲信用,当然与守约诚信直接相关。即使承担了相应的责任,也会留下不良信用记录。更何况有的“断供”者既不按期还贷,又不处理房产,还在闹事。

     值得一提的是,在以炒房客居多的“断供”者中,有一部分是资金面断裂,还有一部分并非真的资金短缺,而是看房价下跌利润减少故意挑起事端,以达到获取高额利润的目的。尤其需要提醒:有些炒房客恶意“断供”逼宫“救市”,普通购房者别以“断供”充当了炒房客的枪手。特别是那些真正自住的“断供”者,现在把房子退了,已经蒙受一大笔损失,并在银行留下不良信用记录,将来再买房时,资金短缺还需按揭贷款,可能就不那么简单容易了。倘若退房以后房价再涨,岂不鸡飞蛋打?那时的后悔药可能比现在更难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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