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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级面临更高要求

来源:《互联网》 2008-07-15 14:40:02

酝酿已久的《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终于出台,这是证券业翘首盼望的一桩盛事。与该《办法》相配套文件之一“关于发布《资信评级机构出具证券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准则》的通知”,也随之颁布。这一文件的出台,对资信评级机

    酝酿已久的《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终于出台,这是证券业翘首盼望的一桩盛事。与该《办法》相配套文件之一“关于发布《资信评级机构出具证券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准则》的通知”,也随之颁布。这一文件的出台,对资信评级机构出具证券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的活动进行了规范,并提出了行业标准和自律规范。该文件首次对国内信用评级机构的行为进行了具体的规定,由此确认了信用评级机构在我国资本市场中的地位和作用。国内信用评级机构在经历十多年的艰辛发展后,终于将迎来期盼已久的规范化发展的春天!

     该文件在起草过程中,听取了部分资信评级机构的意见,吸收了资信评级机构的经验,并对此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该文件在有关“发行与承销”、“发债主体报送审批材料”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等条例中,明确规定发债主体必须进行评级;在涉及发债主体定期报告和信息公告方面,明确规定发债主体必须接受评级机构对债券的跟踪评级,并必须及时披露相关跟踪评级信息。这几个“必须”,确立了信用评级在证券市场行为中的地位,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该文件首次明确规定发债主体发行债券的利率与信用等级挂钩,由此开创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历史先河,它将使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进一步与国际惯例相对接,并将迈入日益健康的发展轨道。

     该文件对评级机构评级报告的内容、格式、跟踪评级行为和评级机构应承担的相关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证监会着重在“行业标准”和“自律规范”两大方面对信用评级机构作出重要的规范。内容涉及信用评级报告的内容、语言、风险符号等;对评级机构的评级标准、程序、尽职调查制度等也作出了规定;同时还对评级机构内部控制机制、风险回避制度、内部审核与质量控制、跟踪评级制度等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可以断言,这是一部内容丰富,起点颇高,专业水准极强的管理办法,必将对我国信用评级业的发展起到不可估量的积极作用。

     在国际资本市场上,信用评级已形成一种严格的制度,而且已是成熟的市场行为,评级结果被看作是资本市场的“准入证”,不经过评级的证券很难筹集到足额的资金。证监会在我国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和逐步开放资本市场的关键时期,出台这一文件,不难看出它的作用和意义无疑是重大的和历史性的。

     由于资本市场中普遍存在的投资风险和信息不对称,投资者往往不能恰当评估所面临的投资风险,这时就需要专业的中介机构来弥补这一不足。资本市场中的信用评级机构往往拥有高水平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能为资本市场提供独立、公正和客观的风险情报,以满足政府监管机构、投资者、管理者和经营机构的共同需要。事实上,在成熟的资本市场中,信用评级已经成为一种不可或缺的金融中介服务,它在揭示债券风险、影响债券发行利率及协助政府监管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我国信用评级事业起步于八十年代中后期,经过十多年努力,业已成为证券市场活动中一支不可或缺的队伍,初步建立了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信用评级体系,为我们锻造了一支日益成熟的专家型评级队伍,也为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毋庸讳言,在过去的十多年中,我们整个信用评级制度还比较稚嫰,缺乏应有的行业法律地位和行业监管,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评级行为不规范,行业内存在不正当竞争的现象、自律性也不够,同时存在着评级机构内部控制和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目前,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尤其是债券市场欠发达,国内的评级需求相对较少,在缺乏行业监管的情况下,一些评级机构为基本的生存前景而采取些不规范的行为,甚至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现象存在。这直接导致了投资者和监管部门对国内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认可度低,其结果是投资人所获取的信息存在缺损,也严重地制约了国内评级行业的正常发展。

     证监会颁发的这一文件将使目前国内信用评级行业现状得到十分有效的提升,能够促进国内评级业务在统一的行业标准与行为规范下健康、有序地发展,并能有效避免因评级行业不规范而引起的资本市场非正常波动的风险。

     《办法》及《报告准则》通篇贯穿着保护投资人合法权宜的根本宗旨。对于这一点,我们信用评级业的从业人员必须加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必须将其切实贯彻到评级业务的具体环节中。落实文件的精神,不能一促而蹴。如何对照文件精神,加强行业内、公司内的改革力度,如何按照要求完善信用评级工作,是即将摆到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这对我们这个历史不长的行业来说,是机遇更是挑战。因此,刚刚颁布的《办法》及《报告准则》,在进一步确立信用评级业地位的同时,也给这个行业提出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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