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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级业不存在全球统一标准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08-07-09 10:23:20

目前市场似乎对外资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更为信服,主要是因为以下几点: 信用评级业有其特殊运行规律。形成信用风险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复杂的,与一国的文化、政治经济制度、经济发展水平、法律体系有着密切关系。因此,不同国家和地区形成信用风险的因素

      目前市场似乎对外资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更为信服,主要是因为以下几点:
      信用评级业有其特殊运行规律。形成信用风险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复杂的,与一国的文化、政治经济制度、经济发展水平、法律体系有着密切关系。因此,不同国家和地区形成信用风险的因素有着极大的特殊性,用一国的评级方法和标准难以度量另一国的风险。这也是信用评级难以形成全球标准,难以进行国际性合作的最大障碍。
      评级行业其实并不存在一个统一的标准,外资机构的权威也无从谈起,每个国家都有自身的特殊情况,那这种特殊性就只能依靠对本地市场最了解的机构去认识和揭示。这次的次级债危机也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外资评级机构的权威性遭到了多方的质疑。至少评级机构在对次级债的风险识别上是有失误的。
      但还是必须承认,在现在的竞争格局之下,本土机构的确是弱势的一方。原因一个是整个市场中并没有一些相应的扶持政策,其次就是本土机构跟外资评级机构在资本实力上相差非常悬殊。现在也开始有人意识到,但目前与整个评级相关的制度建设还是很不健全,这个可能也是跟整个债券市场的发展相联系。
      信用评级机构虽然一直活跃在金融市场上,但是整个行业的发展规模一直都比较小。制约因素是多方面的。
      首先,从整体上看,整个社会和市场对评级行业的认识都还不够。无论是政府、机构,还是投资者,对评级结果利用程度都不高,使得评级行业的权威性还未能真正树立起来。 
  从监管层面来看,目前对资信评级行业的监管存在两大问题:多头监管与无人监管并存。一方面,我国资信评估的对象或潜在对象分别由不同的监管部门监管,国债发行由财政部管理,企业债券发行由发改委监管,金融债券发行由人民银行监管,在交易所上市的债券交易由证监会监管,在银行间市场上市的债券交易由人民银行监管。因此,评级机构对企业债券、金融债券、交易所上市债券、银行间市场上市债券的评级,需要面对不同的监管部门,而各个监管部门可能有不同的要求,使评级机构的评级方法要适应不同的需求,难以有效统一起来。
另一方面,虽然存在众多的监管机构,但缺乏一个对评级机构统一监管的部门,比如对评级结果就缺乏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复审、监管机构,这使许多资信评估公司靠牺牲评估质量来获取业务,难以做到公开、公正、客观地评价企业的信用级别。 
  那么是不是可以通过行业协会这种自律形式来对整个评级行业进行规范呢? 
  将来可能会出现一个大的征信协会。整体的信用评级被分为3个层次。一个就是征信系统,这个主要是征集一些已经形成的信用信息,比如贷款的还贷记录;还有一个就是在征信的基础之上加工出来的信用级别,比如通过了解各个公司的经营情况而得出的信用评级,再进一个层次就是如何来管理日常经营中所面临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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