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柳志卿)国家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等10部委近日联合发出《关于印发<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的通知》,正式建立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在招投标中违法的企事业单位将被公示。此外,我国未来将建立起全
本报讯 (记者柳志卿)国家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等10部委近日联合发出《关于印发<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的通知》,正式建立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在招投标中违法的企事业单位将被公示。此外,我国未来将建立起全国统一的招标投标信用体系。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公开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扩大社会监督的领域,增加企业的违法成本,促进企业自律。
这位负责人表示,为真正形成“一地受罚,处处受制”的失信惩戒机制,《暂行办法》规定,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应逐步实现互联互通、互认共用,未来将建立起全国统一的招标投标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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