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央行正式发布信用评级规范

来源:网络转载 2008-06-18 16:06:21

,央行发布了《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文件共包括信用评级主体规范、信用评级业务规范和信用评级业务管理规范三部分。规范强调:审查合格的信用评级机构,由评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后,正式开展信用评级业务。退出信用评级市场的情形分为

,央行发布了《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文件共包括信用评级主体规范、信用评级业务规范和信用评级业务管理规范三部分。规范强调:审查合格的信用评级机构,由评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后,正式开展信用评级业务。退出信用评级市场的情形分为主动退出和强制退出。
  根据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中长期债券信用评级等级划分为三等九级,短期债券信用评级等级划分为四等六级,借款企业、担保机构信用等级均划分为三等九级。 
  信用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业务时应遵循以下准则:信用评级机构如与评级对象(发行人)有利益关系,则不应承担此项信用评级项目;信用评级机构的评估人员如与评级对象(发行人)有利益关系,应当回避。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穆迪确认韩国产业银行评级


网络 2015-01-04 16:17:07

重建全球信用评级体系


网络 2014-04-15 10:20:53

亚洲信用评级协会会长Faheem AHMAD


网络 2014-04-11 12:18:57

惠誉估计,去年中国内地非传统


网络 2013-08-19 21:53:06

惠誉下调中国评级背后:15万亿地方债堪忧


第一财经日报 2013-08-19 21:48:14

标普总裁介绍


网络 2013-08-12 23:54:00

穆迪研究之信用研究


网络 2013-08-05 00:24:00

穆迪在中国


网络 2013-08-05 00:00:00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