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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制中介投机、携款潜逃等不良行为 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下月推行

来源:济南日报 2008-05-22 10:31:30

以前市民买卖二手房,买方最怕房源信息不准确,给了钱无法过户,拿不到房产证;卖方则怕产权过了户拿不到全部购房款;买卖双方还有一怕:个别中介机构代收房款,却无法保证安全。今后,上述类似情形再也不会发生。今天,我市正式确定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流

     以前市民买卖二手房,买方最怕房源信息不准确,给了钱无法过户,拿不到房产证;卖方则怕产权过了户拿不到全部购房款;买卖双方还有一怕:个别中介机构代收房款,却无法保证安全。今后,上述类似情形再也不会发生。今天,我市正式确定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流程,二手房交易资金由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服务中心指定银行免费监管,市民从事二手房交易更加放心。

  据介绍,我市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从6月1日起全面推行,其监管流程是:交易双方当事人首先持相关资料,包括房产证原件、交易双方身份证原件、交易双方同一托管银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原件、网上签订的买卖协议原件等,到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服务中心指定的托管银行办理交易资金托管手续,符合交易条件的现场签订《济南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买方持托管协议及结算账户存折到协议约定银行存入托管资金,待银行确认全部购房款到账后,开具《济南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证明》,交易双方持托管证明及办理产权登记所需的其他资料到房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申请。若顺利过户交易成功,托管银行将托管资金转入卖方协议约定账户,若房管部门审核交易不成立,托管银行会将托管资金退回买方交款账户。

  我市指定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服务中心作为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机构,专门负责交易资金托管业务,无偿为交易双方办理资金代收代付,今后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在中介服务过程中不得从事交易资金的代收代付业务。

  为了给市民更多选择,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服务中心日前联系多家银行,与数家银行签订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金融服务业务委托协议,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二手房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服务中心委托监管的二手房交易结算资金既不属于其资产,也不属于其负债,交易双方不必担心资金被侵吞或无故拖欠等问题。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服务中心同时公开承诺,二手房资金监管遵照“资金托管不收费、托管资金不计息”的原则,不向交易双方收取任何费用。

  推行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具有诸多优势,这保证了交易过程更加安全,买卖双方更加放心。在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过程中,全部购房款存入指定银行专用账户后,房屋产权才会转移,这能够保证卖房者能拿到全部房款,真正做到了“银货两讫”,避免了交易双方往往产生的“信任危机”。资金监管将市场交易行为和产权登记同步、可控完成,交易一旦受到限制,资金监管可以保障交易双方在终止买卖的同时,“专用账户”内的结算资金能安全返还,避免了以往二手房交易中出现的因付款办证“时间差”导致纠纷发生。

  更为重要的是,推行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能够抑制中介投机、规范交易行为。实施资金监管后,中介公司不能代收代付交易资金,避免了中介公司挪用交易资金的可能,杜绝了不良中介携款潜逃事件发生。过去不良中介常常依靠代收代付交易资金、吃差价来维持公司运营和店面扩张,今后这类不规范交易行为将受到完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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