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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首付贷要被计入征信不良

来源:江苏电台 2016-03-28 08:51:00

3月25日,在上海、深圳同时抛出了楼市调控政策。南京也没落下节奏,就在昨天夜里,一份名为《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规范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促进住房金融健康发展的通知》在网上流传开来。记 ... ...

  3月25日,在上海、深圳同时抛出了楼市调控政策。南京也没落下节奏,就在昨天夜里,一份名为《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规范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促进住房金融健康发展的通知》在网上流传开来。记者在第一时间内联系主管部门确认了文件的真实性,但与此同时,关于文件是否标志着认房又认贷的重新开始,引发了各种不同观点的解读。
  文件明确禁止首付贷和零首付,对此,公众没有任何异议。但其中同时又写到,严格区分“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和“首套普通住房”,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借款人家庭,不得纳入“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支持对象。
  上午,河西奥南一家楼盘开盘,有市民现场就询问其工作人员新政是否属实,担心因为政策变化,自己准备的首付不够而导致违约。工作人员表示,他也不清楚。
  之所以会产生担忧,是因为有人将新规解读为,认房又认贷要重新开启了,比如说,你有一套房,那么,即便还清了贷款,再购房还要按二套计算。还有人认为,文件只是区分了首次和首套,变化其实不大。
  那么,真相究竟如何,认房认贷是否重新开启了?记者对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行长周学东进行了独家采访,他表示,通知只是对首次购房和首套房的区别进行了重申,没有让首套房变二套房认定的内容,大家不必要担忧。
  周学东:“政策并不是这次就做了改动,是一直就有的,大家都忽略了,以为首套和首次是一样的。你说你从来没买过房,那是首次,这是最优惠的。首套指的就是贷款买房,比如以前你有房,没贷过款(或者结清了),认定为首套。”
  简单来讲,目前南京主城区的房贷政策是这样的,首次购房,首付最低2.5成;首套房(且唯一住房),首付最低3成;持有一套,贷款还清最低按首套算;持有一套,贷款未还清,首付4.5成。
  周学东强调,文件的重点在于打击首付贷和零首付,对于利用房产中介、p2p,互联网众筹、消费信贷等四种渠道来筹集首付资金的行为,要严格禁止并严厉打击。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并对假离婚、假按揭等进行打击,一旦发现购房者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的行为,都将计入个人征信的不良记录。
  周学东:“对三四线城市总体放宽,支持去库存态度不变,但是对涨价过快的城市,要防范风险,但是不管哪个城市,首付款必须是真实的自有资金。假离婚的,还有首付款自有资金真实性承诺作假的,都要进入不良记录。”
  虽说两部门文件并非认房又认贷的重启,但是一天之间,上海、深圳等多个城市出台调控政策,也让大家犯起了嘀咕,楼市风向是否要变了?
  对此,资深房产评论员尹霄飞表示,虽说实质性的影响不大,但这时候开发商和购房者应该有所警醒了,如果没有降温,后期必然会有新政策出来。
  尹霄飞:“从政策而言,是一种象征意义,不是真正的猛药。政府不想把房价一下压制住,可能想留一个空间,如果下药过猛,会影响市场急转直下,现在是一个缓慢的冷却,而不是疯狂,轻重程度是有考虑的。”
  南京工业大学天诚不动产研究所执行所长吴翔华同样表示,这次政策出台只是“试水”,如果楼市依然不理性,那么,政府的百宝箱里还有很多“招数”可以用。
  吴翔华:“是否出政策,要看市场怎样,分化依然严重,一边冷,一边投机过热,要出长效机制。遏制投机,限制外来投资客,遏制投机的办法很多,地方政府有没有出台税收规定呢,都可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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