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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驾驶员违法记录纳入个人信用评价体系

来源:温州信用 2008-05-10 13:54:05

深圳市规定,凡有严重交通违法、交通事故肇事、使用虚假资料办理车管业务,以及进行非法营运等行为的机动车驾驶员,将被交警部门列入重点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并将违法记录通报给相关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客运营单位、保险公司、银行等部门,相关单位将

    深圳市规定,凡有严重交通违法、交通事故肇事、使用虚假资料办理车管业务,以及进行非法营运等行为的机动车驾驶员,将被交警部门列入重点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并将违法记录通报给相关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客运营单位、保险公司、银行等部门,相关单位将参照记录对重点人员的个人信用进行综合评定,降低其个人资质和信誉,以提高其参加社会活动的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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