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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也有价 资本市场更得讲信用

来源:中国经营报 2008-05-05 18:04:05

近年来,在我国消费品领域,产品质量得到了迅速改善;但我国的资本市场上,信用状况却不如人意。投资者对一些上市公司仍心有余悸,银行也是躲得过草绳躲不过蛇。 审批制挡了信用的路 计划经济是不需要信用的,企业只要照单生产即可,既没有造假的动机

    近年来,在我国消费品领域,产品质量得到了迅速改善;但我国的资本市场上,信用状况却不如人意。投资者对一些上市公司仍心有余悸,银行也是躲得过草绳躲不过蛇。

    审批制挡了信用的路

    计划经济是不需要信用的,企业只要照单生产即可,既没有造假的动机和必要,也不需要建立信用记录或信用体系。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降低成本增加收益是企业的经营目标,由于企业的道德水平、管理水平、技术水平等的差异,必然会导致产品成本、质量和价格的差异,即不管是从意愿还是从能力的角度,企业都可能产生能否履约的问题。

    市场经济的一个基本假定是,任何人包括政府在内都不会比市场更高明。而计划经济或审批制下,则是产品谁好谁坏由政府说了算。

    容易造成误区的地方在于,当市场上出现假冒伪劣产品时,政府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可能会采取审批的方式对市场的准入资格进行审批。审批制可能在市场极为混乱的短时期内对维护市场的正常运转、保护消费者或投资者的利益起到一定的作用,但由于审批制会弱化市场的功能,审批制最终肯定不会导致规范市场的形成,也不会导致信用经济的建立。

     不仅如此,长期来讲,审批制还可能最终破坏市场的功能,在产品市场上损害购销双方的利益,在资本市场上损害投融资双方的利益。以资本市场为例,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政府对申请在资本市场上能够发行债券或股票的公司进行审批,但投资者的投资偏好是千差万别的,政府的审批导致投资者失去了大量的投资机会。你说这个发行人风险大,不批准发行,我偏偏就想买这个高风险高收益的东西。何况,政府并不对其批准发行债券或股票的公司的资信和业绩负责,批准发行的公司的资信未必就一定有保证,即便批准时是好公司,也并非终身免疫,难保其以后不变坏。

    市场规则也是“双刃剑”

    市场经济并不能在短期内直接导致信用经济的建立,一个坏的市场游戏规则和环境不仅不能优胜劣汰,甚至会产生相反的作用。比如一条商业街上绝大多数商店卖的是真货,好的市场规则下,少数卖假货的店很快就会被人发现,从而被市场监管者逐出市场。但如果多数商店都卖假货,那卖真货的商店因为成本相对较高,且同样会遭到消费者怀疑,结果要么关张,要么与假货同流合污。

    回到我们的资本市场,如果股票市场上充斥着弄虚作假的上市公司,真正的好企业或者因为不能体现其真实的价值而不愿上市,或者因为其经营成本高于那些作假企业而难以生存;而那些劣质公司却如鱼得水,畅通无阻。这时候,市场所起的作用是优汰劣胜。

    好的市场规则是通过给予市场参与者以自由选择的权利而建立起来的。近年来,我们在产品市场上所取得的成绩,远远大于资本市场,这是因为:

    首先,我们在产品市场的开放力度大于资本市场。产品市场上,政府不再审批哪个企业有资格生产某个产品,而是制定产品的标准;资本市场上,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都基本要靠审批。

    其次,在产品市场上,生产者有权根据自己的成本、质量、技术、竞争战略等自行定价;但资本市场上,由于体现资金价格的利率没有市场化,对于好的企业,因为发行人拿不到低利率、高价格而不愿销售发行;而差的企业,因为投资者享受不到高回报、低价格,而不愿购买。

    第三,产品市场上,越来越多的产品制定了生产标准,但资本市场上至今仍很难讲清楚债券和股票发行、定价和退市的标准。

    第四,产品市场上“打假”的力度加大了,监管力度加强了。

    第五,这几年消费者消费素质远比投资者投资素质的提高幅度要大。资本市场上一级市场的暴利机会,是培养投资者急功近利心理的一个重要根源。

    资本市场信用也“有价”信用应该是值钱的,也就是说信用是有价的。企业在市场上借款的利率就是企业信用在市场上的反映。在债券市场上,信用的价格就等于企业债券收益率与无风险利率(一般指该币种的国债)之间利差的折现值。要建立信用经济就必须要使讲信用的好企业获得好处,使不讲信用的坏企业受到惩罚。随着资本市场的产生和发展,对任何事情都喜欢量化的西方人早已发明了对信用进行量化的数学表达式,一个人或企业的市场行为都有信用记录,根据其过去的记录和对其将来的预测为其确定信用等级,并据此确定借款利率。因此,利率的市场化是信用体系建立的条件,也是资本市场发展和完善的前提条件。

    在资本市场上,政府和中介机构的作用是必须的,他们的责任就是要帮助市场建立一个合理的风险和收益之间的关系,以便于投资人根据自己所能接受的风险来确定收益目标,选择投资对象和产品,同时也为筹资人分析筹资成本,合理确定价格提供参考依据。只有“裁判”和中介机构受到社会的信任,才能指望产生一个规范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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