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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信用制度及其运行机制——国外信用制度介绍和比较

来源: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2008-05-05 17:57:05

一、征信数据及评估 征信数据的采集及评估(企业资信调查及评估,消费者信用调查及评估,资产信用调查及评估)是信用制度建立的核心。具体操作在国外主要有政府主导和民营市场化运作两种形式。其中欧洲部分国家(如法国),亚洲部分国家(如印度)和拉

    一、征信数据及评估

    征信数据的采集及评估(企业资信调查及评估,消费者信用调查及评估,资产信用调查及评估)是信用制度建立的核心。具体操作在国外主要有政府主导和民营市场化运作两种形式。其中欧洲部分国家(如法国),亚洲部分国家(如印度)和拉丁美洲部分国家(如墨西哥)是由政府主导推动的,而在世界上信用制度最发达和完善的美国则主要由民营市场化运作。由于经济效益和服务质量的要求,目前国际上普遍的趋势是征信由政府主导逐渐向市场化运作转化。征信的核心产品主要是信用报告和相应的评级(分)评估。

    美国邓百氏集团(Dun & Bradstreet Corp.)是世界上历史最久(150年)且规模最大(年产值20亿美元)的企业资信调查类信用管理公司。它拥有8万员工,在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设有共300多个分公司或办事机构。邓百氏的企业数据库包含约6000万份全球企业动态档案信息,可以及时地向所需者提供企业资信调查报告。邓百氏编码是国际标准化组织接受的一种企业编码。而美国的TU(Trans Union),Equifax和英国的益百氏(Experian)则是世界上最大的3家消费者个人信用局,主要服务于北美和欧洲。它们经历了一百多年的由小变大,由多变少,由单一服务到信用报告、信用评级、管理咨询和保险信用服务等多功能的综合性服务,以及相关民营企业的市场化的整合和发展。其中每一个信用局都拥有2亿消费者信用档案,可以及时地提供消费者个人的信用报告及评级评分(在网上均可实现)。目前,这几家巨无霸正向欧洲和亚洲地区迅速扩张,对这些国家政府主导的征信服务造成了一定冲击。另外,欧洲的波盖耳公司(Burgel Wirtschafts Informationen GmbH&Co.),亚洲的日本帝国征信公司(Teikoku DataBank Ltd.)也都是规模较大的个人及企业信用服务公司。尼耳森公司(A.C.Nielsen)是美国最大的市场调查公司。消费者个人有查阅自己的信用记录、申诉、再申诉的权利。

    世界各国信用信息系统和信用局的建立自1990年以来呈现出迅猛增长的势头。据世界银行的研究表明,10年以来,世界各国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和信用局的总数达到66个。建立民营信用信息系统和信用局的国家总数达36个,相应建立的从事信用信息系统和信用局业务的私人公司达52个。其中以拉丁美洲发展速度最快,占了增长总数的接近一半。

    资信评级无疑是征信核心产品的核心。它分为资本、工商企业及消费者个人三大类。世界上最著名的工商企业和资本市场(债券)评级机构分别是美国的穆迪(Moody’s Investment Ser-vices Inc.)和标准普尔(Standard & Poor’s)。它们也能对金融机构和国家风险进行评级。对中小企业的评级主要是根据企业法人和高级管理层的信用状况、相应的财务报表的信用分析,和对趋势、领导管理以及市场前景的调查。对上市公司和大企业,则侧重于对公司市场(股票)价值及其波动、财务报表、领导管理、市场前景和趋势的分析。对债券的评级更复杂些,但数据相对更齐全。邓百氏也提供企业的信用评估及风险指数。各主要消费者信用局根据收集的消费者信用记录,如品行、还债能力、资金、客观环境、抵押担保等(具体反映在付款记录、收入、债务与开销、就业、居住、婚姻状况、年龄和抵押等上)直接提供对个人的信用评分评级。同时也提供信用评级专业公司(如美国的Fair Issac公司)的评级结果。一个值得注意的趋势是个人信用局也越来越多地涉入中小企业的资信调查和评级评估业务。

    社会信用体系的进一步发展阶段是银行和金融界,乃至整个社会的各企业的客户关系管理体系建立和健全,增强企业自身竞争力,提高效益的阶段。根据客户信息建立信用评级系统是国外金融,消费及服务性行业最近的热点。银行及服务业可根据客户信息建立客户关系管理体系。其特点是能根据过去客户们的借贷、消费、欠款、还款及交易信息发现规律,从而预测个体或某个客户群体的行为、动态、走向以及可能的利润额和风险度,据此作相应的商务借贷决策。这样不仅能作风险评估,节省巨额费用,而且可用于市场潜力的开发与挖掘,为银行或企业创造高利润,产生最佳经济效益。更重要的是建立起长期的客户关系管理,充分深入了解具体到每个客户层次的心理和行为,做到根据客户的需求为其提供最佳服务。

    评级评分系统在信用局的作用是为金融业、消费集团以及服务性行业提供一种对客户的风险或市场利润潜力的标志(通过打分的形式实现)。信用局的评分具有普遍性和权威性。评分的出现大大地提高了商务决策的速度和准确性,为企业和客户提供了简捷、量化的重要信息。在企业本身的客户信息收集不完全或无能力建立自身的客户关系管理体系的情况下,信用局的评分可直接被企业用来作为商务决策的量化基础。在企业对客户的信息收集完全(对特定的客户群)且有能力建立自身的客户关系管理体系的情况下,信用局的普适评分常作为企业对自身客户评分评估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的指标量出现。一般来讲,信用局的评分是作为一种有用的信息和建议提供给企业的,最终的商务决策需由企业根据自身综合考虑作出。

    二、法律法规的确立和健全

    法律法规的确立和健全(金融有关立法,非金融有关立法,失信惩罚机制)是社会信用制度及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保障。世界各征信国家和政府对之都高度重视。信用法律环境的确立能够使政府和信用管理专业公司的征信数据的收集做到快速、真实、完整、连续、合法、公开取得;能够限制消费者个人数据的使用范围和限制数据自由传播,从而合法地传播和经营经过处理的数据;同时保护消费者的隐私权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使与消费者个人进行信用交易的金融机构和赊销商取得授信的依据。

    在信用管理方面法律最健全的是美国,相关法律约有17项。其中约3/5是消费者保护法律,由美国政府的联邦交易委员会(FTC)负责主要执法和权威解释。而另外2/5属于规范金融机构向市场投放信用类的法律,由联邦储备委员会(FRC)负责主要执法和权威解释。这些法律以《公平信用报告法》(规定消费者个人对资信报告的权利并规范了资信调查机构对信用报告的传播)、《平等信用机会法》(不得因种族、宗教信仰、年龄、性别等因素作出歧视性授信决定)、《公平债务催收作业法》(规范追账机构对非工商企业的自然债务人的追账实践),《诚实租借法》(一切信用交易条款都必须向消费者公开,使其充分了解内容和效果,并可与其它信用条款比较)、《公平结账法》(保护消费者,反对信用卡公司和其它任何开放终端信用交易的授信方在事前提供给消费者以不精确的解释和不公平的信用条款)和与银行有关的《信用卡发行法》(禁止信用卡机构不经本人许可即发卡以及规定了信用卡盗失所产生损失的最多负担即50美元)、《电子资金转账法》(对通过电子转账的收据、通知、定期对账、公开信息等的要求,给受款人进行安全保障,并包括惩罚条例)最为著名。对稳定美国经济,保护消费者隐私权,规范信用交易秩序,明确惩罚机制和解决一些特殊的社会问题,起到了相应作用。为了体现市场公平竞争原则,美国没有设立保护企业法人的法律。

    其它国家如德国、英国也非常注重信用管理相关的立法。其中德国的《通用商业总则》、《个人数据保护法》,欧盟的《欧盟数据保护纲领》以及英国的《消费信贷法》较为著名。在亚洲,日本的《分期付款销售法》,台湾的《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细则也已出台。

    信用局不仅向各授信机构提供授信的依据和参考,还在广泛的意义上维系着一种经济惩罚制度,让失信者生活环境恶化,是对失信者最有效的惩罚。这个打击失信者的社会联防十分有效,可以根治市场上存在的失信现象,使市场上的失信行为和银行的不良信贷现象逐步得以控制。在其中,信用局的征信数据库是主要的技术支持。在西方发达国家,通过社会信用制度的确立,形成了全社会性的信用文化,以及大众诚实守信的道德规范,健全市场运行的规范和秩序,使信用成为整个市场经济运行中的通行证。曾有美国人戏言说,他宁愿抢银行,也不愿意破坏自己的信用记录。抢银行尚存侥幸不被抓获,可一旦有失信记录在案,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简直寸步难行。如果不是有高级手段的犯罪分子,没人指望可以逃脱个人信用局的记录。

    三、政府和专业协会的监督和管理

    政府和专业协会的监督和管理作用由政府相关部门、民间团体、协会和专业机构、国际标准化机构来实现。它们对信用管理的基本作用主要体现在体系建设和立法上:促进信用管理相关立法的出台及相应细则不断的完善;监督信用管理行业,使其合理合法地利用征信数据和传播数据。征信发达国家(如美国和德国)的重点往往放在法律的细化上。在这些国家,因信用管理公司基本上私有,造成征信市场完全商业化,政府部门在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的具体运转上所起的作用有限。而征信欠发达国家(如印度和韩国)则更注重数据源及基本框架的建立。在这种条件下,信用管理公司私有化程度往往较低。政府对具体运作介入的程度通常较深,影响也较大。

    美国政府的最大作用在于对信用管理相关法律的监督和执法。如前所述,其中联邦贸易委员会主要负责与非银行有关的信用法律监督、解释和执法,而联邦储备委员会和财政部货币监管局(OCC)则负责与银行有关的信用法律监督、解释和执法。银行系统监督机构主要任务在于商业银行的授信相关业务,而非银行系统监督机构主要任务在于对征信和商账追收业者的规范。除法律外,美国政府还出台了一些信用管理规则,如统一消费者信用准则(UCCC)和统一商业准则(UCC)。欧洲的情况和美国类似,所不同的是欧洲法律赋予政府的数据开放强制权,而在美国即使有信用管理法律的规定,个人和企业仍具有选择权。在征信欠发达国家,政府的作用体现在强制和协调征信数据的建立和开放(常常先从央行做起),发展信用管理行业以及推动立法,培育信用管理行业的市场竞争机制。由于信用交易主要依据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商业银行承担的信用风险最大,对征信通常认识最深刻,同时也是个人和企业相关的征信数据的最重要来源。而央行以其在商业银行中的权威性,常常在不发达国家成为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的最初推动者,强制商业银行征信数据的开放和促进立法。

    信用管理民间机构是社会信用制度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专业的民间行业组织和机构通常以信用管理协会、追账协会、信用联盟等形式存在。其作用主要在于加强从业人员的交流,举办会议,在国会和政府为行业争取权益,协助立法,提供专业教育和培训,颁发从业执照,出版专业书籍和杂志,筹集资金和扶持研究项目,促进建立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则,倡导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标准。国际著名的信用管理协会包括美国收账协会(American Collection Association,Inc),国际信用协会(International Credit Association,后并入美国收账协会)等。

    四、信用管理教育和研究

    要使信用社会概念深入人心,信用制度有效实施,教育普及、研究和培训(大学常规教育、员工在职培训、信用管理研发)必不可少。信用发达的国家都高度重视信用管理的教育。教育先行非常重要。信用管理专业教育是信用管理人力资源的基础,信用管理行业的工作岗位分布于各个企业的信用管理部门、资信调查、信用评级、市场调查、统计模型、数据库、信息检索、信用管理咨询、信用管理教学、信用管理法律咨询、信用保险服务、保理服务、专业软件开发、财产评估等技术或技术服务岗位,以及信息产品生产、销售、客户服务、企业的客户关系管理、市场开发、风险控制、商账追收、现场调查的制造和服务性岗位。发展信用管理专业正规教育的主要目标不仅是适应就业市场需要,培养和造就信用管理专业人才,还要为各级别信用管理经理人员的从业执照考试提供专业基础培训,以规范商业市场上的信用管理人力资源的受培训水平,推动信用管理专业有关的研究和发展。

    在欧洲,有专门从事信用管理教育的“信用管理学院(ICM)”,它只教授信用管理学科的课程,培养信用管理专业的硕士生。美国的长春藤大学之一的达特矛斯学院(Dartmouth College)和英国的里斯大学(Leeds University)都培养信用管理专业的硕士生。另外,美国的纽约大学金融系长期进行世界领先的资本市场和企业信用的教学和研究。美国的国家信用管理协会(NACM)在达特矛斯学院内开办的信用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主要以培养大中型企业的各级信用管理经理人员为目标。除研究生水平的信用管理专业教育以外,一些大学的经管学院还在财务管理专业开设类似风险管理、市场调查、资信评级等课程,适合在资本市场上从事信用管理服务的专业人员和市场调查专业人员选修。美国的一些学校和专业机构,还开设中初级信用管理专业课程,以及信用管理专业的函授教育,适合在职企业信用管理人员和消费信贷放贷人员学习。课程的设置注重企业实践和实用性。通过函授教育取得的学分,也可以取得NACM的认可,有资格参加信用管理从业执照考试。

    信用管理教育的职业教育一般采用专家给企业部门进行短期培训。提供职业执照的培训是信用管理的主流培训。美国的国家信用管理协会分别设有不同级别的从业人员执照,它从初级的信用管理业执业(CBA),至中级的资深信用管理业执业(CBF),最后到高级的公证信用管理主管(CCE)。国际信用协会也开办信用管理教育和信用管理经理人员的4个级别的资格考试。一些大型的征信专业公司如邓百氏公司注重教授信用分析、信用管理和商账追收的各种技术。穆迪公司提供资信评级的培训课程。此外,研讨会和企业内部培训也是常见的形式(如花旗银行内部的信用风险培训课程和研讨会)。由于网络的普及和计算机的进步,网上和函授(光盘)信用管理教育也开始流行。

    西方信用发达国家,包括美、英、德、日、加等国,都大力投入信用管理的研究。信用管理的科研主要分理论和应用研究两个方面。信用管理的理论研究主要包括信用管理有关法律、信用经济学、信用管理方法论、信用管理对于企业和社会伦理的影响等。信用管理的应用研究包括资信评级的数学模型及新技术手段、新服务方法、行业标准等。各种专业基金支持的研究项目、高等院校、专业协会、信用管理专业公司、专业评级公司、银行和金融机构、国家实验室和大企业的研发部门,共同构成了信用管理研究的主体。

    五、信用管理的行业

    信用管理的行业分为以产品为主(调查类的企业,消费者、资产和市场调查以及相应的评级评估)和以服务为主(金融类的信用保险,保理、电话查询和非金融类的商账追收、信用管理咨询)的两大分支。

    由于企业一般都以发展和盈利为目的,所以它们有动力向征信机构提供企业自身数据,谋求融资、上市等渠道。作为拥有消费者个人数据的银行和企业及政府机构,由于自身利益(一个在某家银行或某地信用表现好的消费者并不一定整体信用就好,即不一定在另一家银行或另一地信用表现也好,而这正是需要征信的关键所在)和政策也愿意在法律规范的基础上向征信局披露数据。企业调查行业在今天已经可以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世界200个国家和地区的有限责任企业的资信调查,调查服务速度和质量主要取决于世界企业征信数据库如邓百氏的世界数据库(WorldBase)和欧洲的欧洲大门数据库(EuroGate),输出内容是标准的格式,便于查询和比较。另外也可给出行业、金融机构及国家的风险和信用分析。在西方国家,消费者个人信用调查主要通过信用局来实现。消费者个人的信用调查完全依靠信用局(如TU,Equifax,Experian)的数以亿计的征信数据库记录。常用的几种标准形式信用报告在几分钟之内就可制出。由于消费者信用调查报告的销售是比较敏感的事情,所以相关业务操作必须符合有关信用法律要求。同时,信用修复业务也是消费者信用调查业不可缺少的一环。因为业务和需求量(个人征信报告和评分的需求量可达到每天几百万份甚至上千万份,企业信用报告和评估也可达到至少每天几十万份),国外征信局一般说来是比较盈利的。资产调查的目的是使债权得到保证以及坚定投资和信用交易的信心。在国外,资产调查包括企业、个人的动产和不动产以及无形资产。对企业的资产调查常通过实地考察、查阅信用报告和财务报表等形式进行。而对个人的资产调查常在秘密中进行。市场调查是营销的基础。通过对顾客做的抽样式问卷调查以及定期跟踪式调查,充分了解客户,使企业能知道大约规模,选择销售场所和产品投放时间,了解竞争对手,促进营销方式的改进,更好地进行产品开发和市场定位等。值得注意的是利用市场调查结果进行数据库营销,更进一步的发展是将市场和信用数据结合起来对客户进行信用基础上的市场开发。信用评级包括对资本市场(金融机构,上市公司,债券,行业和国家等)资信评级,对企业的评级(各种企业,大多数为中小企业)和消费者个人的评分。如上所述,提供这些服务的公司主要是邓百氏、穆迪、标准普尔和3家世界最大的消费信用局,专业评级公司如Fairlssac,HNC等。信用评级最终的效益如何取决于企业是否能在商务实践和决策中成功地运用。银行和金融机构为细化和市场需求而对企业和个人客户进行内部评级。在这方面做得最成功的有美国的花旗银行、大通摩根银行、美洲银行、美林证券、高盛投资银行等。大企业中较为成功的有IBM、福特汽车公司、通用电器、AT&T通讯等。信用评级正朝着多元细化的方向发展。信用评级业目前的趋势是不仅为防范风险所用,而且也为企业市场开拓,多创造利润提供有效途径。另外,Media Matrix和Nielsen Netratings两家公司主要提供网络评级服务。

    信用保险是以国际贸易中来自一国买方的风险为保险对象,针对由于进口商的原因(如不交款等)造成的损失所进行保险。随着目前世界各国贸易的不断发展,信用保险的作用愈来愈明显。信用保险为出口商提供减轻风险,融资,增强竞争力等帮助和保护。美国的进出口银行也是著名的信用保险商。AIG和法国的Coface都是这方面的著名公司。保理指的是购买他人债务(通过收取一定费用从中盈利)而提供的客户应收账服务。与信用保险业务不同,保理服务是一种债权转让交易。保理商常采用立即付款方式购买外贸企业的应收账款,以使外贸出口企业能够及时获得所需的流动资金。在欧洲,由于地理关系,保理业务一直比较盛行,美国(著名的有CIT公司等)近年来发展越来越快,已经逐渐赶上了欧洲。电话查询支票和商品伪劣查证也是一项有效的信用管理服务。在美国和中国台湾都曾比较盛行。商账追收业提供的服务指商账追收公司受顾客委托从事合法的催账和账款追收活动,并根据收回的款额,提取一定比例的佣金。在信用发达的国家,政府对商账追收公司的规范都很严格。商账追收服务的基础和依据是相关法律的完善,例如美国的《公平催账法》。商账追收服务目前已从单一的追账发展到替客户管理应收账款、合同买卖、账龄分析和预警服务等。世界征信行业正经历着由信用产品到信用咨询服务的转变。信用管理公司目前重点强调服务质量,把满足客户要求,提供具有前瞻性的建设性解决方案作为中心任务。为了提高效益和节省开支,目前企业信用管理外包需求显著增加,利用数据库开发市场逐渐开始流行。因此,信用管理咨询业得到了迅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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