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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也是道德经济

来源:中国纺织报 2008-05-05 17:50:29

道德与法都是规范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不同点在于,法是靠国家的强制力为保证,而道德却是建立在善恶、美丑、正义等观念基础上,靠自觉实现的。因此说,法是最低的道德,道德是不成文的法律。   汉朝刘向曾说:“国将亡,

    道德与法都是规范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不同点在于,法是靠国家的强制力为保证,而道德却是建立在善恶、美丑、正义等观念基础上,靠自觉实现的。因此说,法是最低的道德,道德是不成文的法律。

  汉朝刘向曾说:“国将亡,必多制,君子碍于法而不得赏,小人巧法而免诛。”刘向对法律的认识未免偏颇,但在一定程度上却指出了法的局限性。试想,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倘若人们的行为都要靠法律来强制,没有道义廉耻的约束,这将是一个什么样的景象。

  改革开放之初,为了迅速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我们提出“以法治国”,有其历史必然性。然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逐步发展,社会已向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江泽民同志曾提出要“以德治国”,可谓是顺应了历史的必然。

  本文从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入手,针对纺织服装行业当前普遍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了道德建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道德建设的必然需求,得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是道德经济的结论。此文深入浅出,说理性强,对于我们理解当前市场经济规律,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诚信观念,很有益处。

  ———编者

  人们常说,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法制经济,这当然是无可置疑的。除此之外,还应当说市场经济也是道德经济。强调这一点,对于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

  自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逐步由封闭式的计划经济向开放式的市场经济变化,过去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因条件所限我们没有很好地遵循经济规律办事,客观上阻碍了经济的正常发展。那么,经过20多年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探索,我们逐渐摸索出市场经济有以下几方面的基本规律:

  1.以等价交换为核心的价值规律

  2.以市场取向为核心的供求规律

  3.以优胜劣汰为核心的竞争规律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最基本的等价交换原则,渗透在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等价交换原则形成了竞争观念、效益观念等新的市场经济观念、伦理,成为发展生产、增加社会财富的重要推动力。这同计划经济反对竞争、反对自主选择的伦理相比,是一种新原则、新观念,并且具有新的内涵。然而市场经济的机制和原则对企业经营、市场交换的影响也存在着矛盾性和两面性。等价交换原则在实现过程中是采取交换双方协商和契约的方式进行的,这就为不等价交换留下了一定的空间;市场经济在鼓励竞争的同时,也为一些企业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进行竞争留下了空隙;市场经济在鼓励企业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也滋长极端利己主义。如何将市场经济原则本身带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是现代企业与市场伦理建设面临的一大课题。
 
  二、纺织服装行业的信用问题及具体表现

  经过20多年市场经济的风风雨雨,市场化程度高的纺织服装企业对信用问题已高度关注。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家调查系统曾对企业信用进行专项调查,其结果显示:在被抽样的全国3288户工业企业中纺织服装业为434户,占总抽样的13.4%,数量居各行业之首,反映出纺织服装企业已开始打破对信用问题的沉寂,对信用的呼唤已成为多数纺织服装企业经营者的心声。那么,纺织服装企业关心的信用问题主要有哪些呢?根据上述调查,从行业内外交叉角度观察,按问卷选择比重依次排列为:拖欠货款、不履约、制销假冒伪劣产品、披露虚假信息、质量欺诈等。从企业内部来看,主要有:拖欠或压低职工工资、偷工减料、生产不环保产品、欺骗用户等。

  纺织服装企业市场运行在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为国家资金积累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纺织服装商品不论内销还是出口,一直在我国经济生活中占重要地位。

  在市场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下,除上述市场内外信用问题外,还存在以下与消费者利益直接相关的非道德经济现象:

  1、纺纱混配原料上的做假。部分企业,尤其是个体和少部分民营小纺织厂在纱线加工混配中以次充优,降低纯棉品级或纯棉含量,该手段为水货纺织品最通行的手段。

  2、减少工序。尤其是在坯布后整理中一些厂家减少某些必要的工序,以降低成本。如有的染整厂根本没有丝光工艺设备,仅以重复一道“电压定型熨烫”工艺加工,就美其名曰“丝光产品”。这对于纺织加工科学知识一无所知的大多数消费者来说,十分容易上当。

  3、服装品牌作假。在相当多的商场、店铺中,服装品牌标志中,往往对最关键“面料成分”栏目,不是空缺就是以“全规”的字眼进行搪塞,不正面回答,这也是利用大多数顾客不知晓服装品牌标注内含而欺骗消费者。混纺面料往往被消费者以“全毛”的价格买走,甚至被当作“纯羊绒”高价购走。

  4、在服装、被褥包胎中做假。主要指羽绒服、被胎、保暖内衣、枕、垫等这类纺织服装产品,内藏下脚料、黑心棉。

  当然纺织服装商品中做假现象还可以举很多,如极少数正规大商场,真货卖一阵子,再插一点假货卖(表面上完全看不出破绽),这种手法十分隐蔽,极难觉察。这些非法手段不仅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失去了商家的信誉,在社会公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如武汉一大型商场将620元一件的混着羊毛的羊绒女式大衣,标价成3400元的纯羊绒珍品出售,因出售时未开具发票,尽管消费者3次含着泪水要退货,但柜台承包商早已溜之大吉,这起纠纷案至今仍未了结。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是道德经济

  市场行为是管理假设决定的。1962年,道格拉斯·麦格雷戈在其《企业在人事方面》一书中,明确提出了企业经营道德性假设。它是企业及其管理者持有的企业经营伦理首先关系的假设,或者说是有效地处理企业与利益相关者关系的假设。企业利益相关者通常包括顾客、供应者、竞争者、政府、社区、所有者、员工等。在怎样看待企业经营与伦理道德的关系,或怎样处理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上,存在着两个对立的假设:非道德经营假设和道德经营假设。前者以最大限度地获得利润为企业经营的宗旨,企业可以从事一切能够赚取利润的行为,只要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就可以了。后者在承认企业是营利性组织的同时,还强调企业的社会性,认为企业承担着一定的社会责任,换句话说,企业的经营活动不仅要赢利,还要符合道德的要求。

  市场经济从本质上讲是竞争性经济。但是,竞争是有规则的,其基本规则就是价值观念所内含的公平性。维护竞争的公平规则,有两种力量:一是法律;二是道德。法律和道德都是人们的行为规范。法律是依靠强制的力量调整人们的各种行为和人们之间的关系,是“硬”手段。道德作为社会意识形态,则是以各种形式的教育、模范行为的感召作用以及社会舆论的力量,让人们分清善和恶、正义和非正义、公正和偏私等等,形成一定的信念、习惯和传统,以此评价人们的各种行为并自发地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所以,道德是“软”手段,具有更高的行为境界。就法律和道德的关系来说,法律是最低的道德,道德是不成文的法律,二者缺一不可。因此,公平竞争作为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与法律和道德有着天然的联系。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是道德经济,主要表现在为什么经营和如何经营这两个基本问题上。如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是为了个人的或部分人的私利呢,还是负有一定的社会责任;商品的买卖是遵守等价交换原则呢,还是弱肉强食;是只要卖掉就是成功呢,还是要为顾客服务到底。是仁中取利,义中求财呢,还是不仁不义,坑蒙拐骗?不同回答,反映着两种不同的道德行为。由于道德观念的不同,势必会直接影响着市场经济能否文明有序地健康发展。对于以公有制为主体、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来说,个人的合法权益已受到尊重和保障,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中起码的道德准则要求,也是建立正常的经济秩序的基本要求。我们承认差别,允许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但是,承认差别是为了利用差别,来消灭差别,而绝不是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的富裕以损害和牺牲另一部分人、另一部分地区的富裕为代价,而只能是先富帮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所以,我们必须始终坚持集体主义的价值取向,这同样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中应该遵循的道德准则。

  四、诚信是道德经济的精髓,信用是经济发展的链条

  “市场经济是诚信经济信用经济”这句话,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不少企业经营者已经开始意识到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信用的重要性,把信用视为企业发展的基础和保证,并日趋重视企业的信用。

  信用又是一个企业乃至一国经济发展的无形资产和经济资源,信用能力和信用形象是决定一个企业的市场地位、竞争能力、经营规模的核心因素之一。可以说,信用是经济发展的链条,信用缺失,必然要导致经济发展链条的断裂。

  (一)信用不足及信用缺失的原因

  1、立法制度不健全,维护信用的法制制度不能满足市场的需要。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经济领域中的信用量迅速扩张,针对有关经济活动主体和行为的立法不健全,对非信用行为缺乏有效制裁措施,造成无法可依的状况十分普遍,银行起诉往往是赢了官司输了钱。

  2、缺乏完整的信用管理体系。

  个人信用制度还未建立;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还不完善。没有建立统一的信用主体的信息库,无法共享信息资源,从而没有有关信用的证据记录。特别是对个人的相关信用文件零散地存放于单位、公安、政府、银行等部门,信用信息的缺损使得相关客户、企业对个人的信用评估无从下手。

  3、行政权力及司法侵入市场相对容易。一些地方在政府的操纵下,通过牺牲银行的利益来确保地方安定或换取政绩的事例时有发生。同时司法的不公正也会严重影响人们的信用心理指数。

  (二)重塑社会信用的办法

  1、培育良好的信用文化,提高全民的道德修养和信用意识。

  为了培养良好的信用文化,必须从消费者利益出发,一方面要加强宣传,造就诚实守信的社会秩序,养成重合同、守信誉的社会风气。另一方面要通过信用机制的实际运行,使消费者切实意识到信用是财富,自觉树立公平竞争、诚信为本、互惠互利价值观,从而引导企业、个人信用良性循环。

  2、建立完善的国家信用管理体系。

  从体系的基础建设上讲,它所包括信用数据库及信用管理行业的经营模式,信用管理相关的立法和法律建设环境等。政府在国家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上要发挥主导作用。

  3、建立个人信用制度所必备的法制环境,加强立法建设,建立公开、透明的司法制度,以法律作为社会信用的坚强后盾。目前,我国的立法工作成效显著,“有法可依”的总体局面基本形成,金融法制建设得到了大力加强,但其中对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的相关法律条款主要体现在民事、经济、诉讼等方面的条款中,仅如此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运用刑事法律来进行调整,给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分子绳之以法。

  4、严厉制裁逃赖债行为,提高逃赖债的失信成本。

  社会各界要通过法律手段及制度建设,联手打击逃赖债行为,加大对失信者的制裁力度。如美国有一个为全美80%的银行分支机构提供服务的全国性数据库Chexsystems,这就是美国金融界赫赫有名的“黑名单”库。使用该数据库的大多数银行一旦发现某单位有可能透支,某人有信用问题,就将拒绝为其开立支票户,把不道德经济行为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要树立市场经济也是道德经济的观念,就必须坚持不懈地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是以责、权、利的统一为基础,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职业行业准则。一个职业工作者道德水平的高低总是直接或间接地涉及到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或多或少影响着社会的道德风尚。因此,职业道德建设不仅决定着职业工作者的素质高低,而且决定着全社会人际关系和风气的根本好转。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就必须大力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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