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的《昆明市关于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显示,昆明正通过完善实名登记、网络支付、评价体系等电子商务领域的全流程信用建设 ...
云南省昆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的《昆明市关于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显示,昆明正通过完善实名登记、网络支付、评价体系等电子商务领域的全流程信用建设,建立健全信用记录、红黑名单等制度,形成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促进昆明电商领域的健康发展。
电商领域全流程信用建设主要由落实实名登记和认证制度、完善网络交易信用评价体系、加强网络支付管理、建立寄递物流信用体系、强化消费者权益保障措施5个部分组成。其中,在寄递物流信用体系建设方面,《方案》提出,积极构建功能齐备、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的现代物流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昆明市注册的电子商务平台、寄递物流企业加强对商品寄递过程中的信息实时跟踪管理。同时,建立健全责任倒查和追究机制,对违法违规企业公开曝光,对严重失信寄递物流企业采取限制入驻电子商务平台、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等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信用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信息孤岛”现象,此次出台的《方案》进行了大胆探索,提出共建电子商务信用信息共建共享思路,即建立健全信用记录、建立事前信用承诺制度、建立产品信息溯源制度、推动建立线上线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四个方面的措施,全面推动电商领域信息共建共享。特别是依托全国、省和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电商领域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交换、共同应用。
《方案》还明确提出,通过提高电子商务平台的信用管理水平、加强第三方大数据监测评价等方式大力实施电子商务信用监管。其中,最为业界和受众关注的是对守信、失信主体的激励和惩戒力度。换句话说,就是对上“红黑名单”主体的奖惩措施。《方案》明确提出,加大对电商领域“红名单”主体推介力度,在公共服务、市场交易、社会管理等方面给予一定便利和优惠。包括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红名单”企业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优化贷款流程,创新金融产品,积极做好金融服务。对“黑名单”者则采取提高检查频次,限制经营或融资授信、降低信用等级、屏蔽或关闭店铺、查封电子商务账户、公开曝光等惩戒措施,甚至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此外,对全市各级各职能部门在电商领域信用建设中的职责,《方案》也进行了明确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