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青岛印发《青岛市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率先在城市管理领域引入信用监管制度。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局获悉,《实施意见》实行以来,城管执法手段单一、威 ...
1月10日,青岛印发《青岛市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率先在城市管理领域引入信用监管制度。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局获悉,《实施意见》实行以来,城管执法手段单一、威慑力不足、处罚执行难的局面得到一定程度扭转。截至2月底,全市共梳理一般失信案件128宗,已有107家违法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
针对这些多发疑难、难以根治的问题,市城市管理局统一执法标准,加大执法力度,同时进一步细化失信信息认定标准、信用提醒约谈等相关配套制度和文书,将失信联合惩戒工作融入到了行政执法全过程。为配合《实施意见》等法规政策的落实,市城市管理局进一步落实“三步式”行政处罚,对实施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先进行告知、再责令整改、最后依法处罚”。违法建设、占路经营当事人起初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法律义务,后经执法人员告知违法行为后果和失信联合惩戒影响,自行更正违法行为,已成为最近城管执法的常态。
《实施意见》实行近50天来,全市共梳理一般失信行为案件128宗,已有107家违法当事人履行了处罚决定。这些案件主要集中在违法建设、占路经营、违规排水、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等方面。其中违法建设数量最多,案件中既有企业未批先建,也有居民私自加盖房屋。作为城市管理领域易反复回潮的问题,违法占路经营也占比较大。
据介绍,违法当事人共缴纳罚款764余万元,占应缴罚款872万元的87.6%;共拆除违法建设4156平方米,占应拆违总面积7631平方米的54.4%,剩余21家正进行约谈提醒,预计最终履行率将达90%以上。此外,青岛还开展违建拆除试点工作,针对住宅小区内加建、扩建问题,在小区内逐户公告违法建设后失信联合惩戒措施。试点已经初见成效,部分违建业主已承诺近期自行拆除。
对经提醒约谈后仍不履行执法决定的当事人,青岛下一步将把其纳入首批严重失信名单,在向社会公布的同时,通报给其他25个部门或者单位,通过限制或者禁止市场准入等多种措施,对失信单位和个人开展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