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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市开放程度不断提升 促评级行业更加规范化发展

来源:金融时报 2017-12-18 09:53:55

  近年来,在债券市场需求的不断推动下,我国信用评级行业格局逐步稳定;伴随人民币国际化与金融市场的双向开放,评级行业的对外开放也稳步推进。在业内人士看来,我国信用评级机构应立足“本土优势”,应更加重视 ...

  近年来,在债券市场需求的不断推动下,我国信用评级行业格局逐步稳定;伴随人民币国际化与金融市场的双向开放,评级行业的对外开放也稳步推进。在业内人士看来,我国信用评级机构应立足“本土优势”,应更加重视维护行业公信力和社会形象,进一步推动行业的开放化、透明化发展,以便更好地服务境内外债券投资者、促进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国内机构具有“本土化”优势

  作为重要的服务性中介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在我国债券市场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业内人士表示,信用评级能够揭示信用风险,为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提供参考;能够帮助监管机构对信用风险进行监督和管控,降低金融监管成本;还有助于发行人进行债务融资,降低高级别企业的发债成本,并在一定程度上引导发行人加强债务风险的优化管理。

  据了解,中国信用评级行业的公信力和形象通常是与国际上三大评级机构——标普、穆迪和惠誉对比所投射的。业内专家表示,与国际三大信用评级机构相比,我国的信用评级机构存在投资者服务参数提供能力不足、信息披露和透明度不足及国际影响力不足等问题。

  但专家也表示,国内信用评级机构仍具有“本土化”的独特优势。一方面,国际三大评级机构对我国的宏观经济、信用环境认识不足,而国内评级机构对我国主权的认识相对更为客观;另一方面,国内评级机构对我国市场行业及企业信用的认识和把握更加深刻。“国内评级机构评级业务涉及的国内行业范围较国际评级机构具有明显优势,特别是能够更加准确地评估政府支持因素对发债主体信用风险的影响,如对城投企业和银行的影响。”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副总裁李振宇表示。

  评级机构“走出去”备受呼吁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不断朝着国际化方向迈进,业内人士表示,债券市场和评级行业的对外开放对我国信用评级机构的发展将起到越来越大的促进作用。

  首先,对外开放使得我国债券市场的产品和参与者日益多元化,从发行端和投资端来看,境外主体的参与程度都更高,推动了债券市场对信用评级需求的不断释放。其次,在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过程中,国内评级机构通过与国际评级机构合资、加强交流与合作等方式学习和借鉴国际评级机构先进的评级技术和方法,对国内评级机构的发展壮大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然而,需要注意到的是,我国信用评级机构的国际化脚步并没有跟上我国企业和金融市场的国际化进程。“大多数企业在境外发债获得国际评级机构是BB左右的信用等级,国内这些企业、投资者和承销商认为,国际评级机构给予BB左右的评级无法维护我国债券在国际上的定价权,呼吁国内的评级机构‘走出去’。”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副总裁郭继丰表示。

  由此可见,如何把握好我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机会,通过“走出去”来提高国内信用评级机构的国际话语权显得尤为重要。

  对此,李振宇表示,可以根据其他国家对我国评级机构的开放程度及变化,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分阶段采取在海外设立公司、入股国外评级机构以及收购国外评级机构的方式,积极拓展国内评级机构在海外的业务和市场,如香港市场、“一带一路”市场等。

  提升评级透明度成为共同要求

  近年来,随着“刚性兑付”逐渐被打破,我国信用违约事件的不断增多,提升评级透明度成为市场和监管机构对于评级行业的共同要求。

  在业内人士看来,信用评级机构公开其评级方法的技术模型,让投资者等市场相关方了解评级理念及依据,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信用评级的作用,并约束评级结果的公正性和一致性。

  “从信用评级的信息披露和透明度看,国际评级机构的信息披露更全面、透明度更高,而我国信用评级机构披露的主要是评级方法,缺少评级分析过程和打分依据。”业内人士表示。

  据了解,在2008年经济危机后,美欧等国家均提高了对信用评级行业的监管力度和范围,在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上,包括对评级方法、技术模型的公开等都更加全面和规范。

  事实上,近年来,我国的信用评级机构也逐步加强了对评级方法和技术模型的公开,在官方网站上可以查询到包括各类机构和行业及其子行业的评级分析框架以及所用方法、模型的简单介绍。

  对此,有专家建议,国内信用评级机构应逐步加强信息披露的公开范围与程度。“通过预留公开时间,进行定期检查,分对象、分类型逐步公开,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约束评级机构行为,促进评级结果的公正性与一致性,提高投资者对国内信用评级行业的正确认知和认可。”

  在此基础上,对有关结构性金融产品评级的信息披露还需得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专家认为,目前我国信用评级机构已对结构性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设立独立的统一标准,但在信息披露内容方面应进一步细化和格式化,以帮助投资者更好地理解该类评级的合理性和局限性,帮助投资者科学理性地使用此类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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