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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扩充诚信监督范围 加大实控人董事长监管力度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017-12-05 09:41:32

  临近年末,证监会执法再度升级。  12月1日,证监会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证监会将修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下称“《诚信监督办法》”),扩充诚信监督覆盖的主体范围。  与此同时, ...

  临近年末,证监会执法再度升级。

  12月1日,证监会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证监会将修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下称“《诚信监督办法》”),扩充诚信监督覆盖的主体范围。

  与此同时,证监会还一同公布了2016年针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董事长执法行动的情况,2016年以来32名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点面结合,证监会监管执法的广度和精度都在持续提升。

  扩大诚信监督范围

  首先是执法广度。近年来,不仅主板、创业板不断扩大,“新三板”、私募基金市场发展迅速,区域股权市场也纳入规范发展轨道,资产支持证券、债券以及期货等领域也有新发展。然而在目前的诚信监管体系中,并未将上述这些领域纳入。

  证监会此次修改《诚信监督办法》会将上述市场领域全部纳入,而本次修订的核心内容正是完善诚信监管制度,对资本市场新领域、新主体、新活动实现诚信监管“全覆盖”。

  除了诚信监督覆盖的市场更加多元和完善。记者了解到,诚信监督也将深入各类业态和模式中。

  “近年来不仅融资融券发展迅速,债券质押式回购、约定式购回等也有很大发展,有必要将这类交易活动中的诚信信息予以纳入,并引导相关主体在这类交易活动中查询诚信档案,体现诚信约束。”证监会法律部的一位人士透露。

  在此之前资本市场诚信监督更多的是针对上市公司主体或者中介机构主体,鲜有涉及投资者。

  此次修订加入了相应的内容。“针对不成熟的交易者有必要通过修改诚信办法,将其纳入诚信档案。”前述法律部人士讲道。

  对于这类投资者,修改后的《监督管理办法》将在其开户环节做出限制。证监会在修订中表示,“券商和期货公司在开户时,需要查阅投资者、客户的诚信档案,发现有法定的禁止参与证券期货市场活动情形的,不得为其开立相关账户。”

  失信主体将受到限制,而守信主体则会得到激励。证监会对于《诚信监督办法》的修订也体现了奖惩分明的原则。

  记者获悉,证监会将要在修改后的《诚信监督办法》中建立主要市场主体诚信积分管理制度,对主要市场主体实施诚信分类监管,对诚信状况良好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人实行优先审查制度,建立行政许可“绿色通道”制度,激励守信。

  总体而言,修改后《诚信监督办法》将会大大提高证监会执法的广度。

  前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主任朱少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对市场以及参与主体的诚信监管是证券期货市场的重要内容。经过多年发展,业内也产生了一些新情况和新要求,迫切需要针对当前情况对办法作出修改,以适应业务与行业的发展要求。”

  精确执法特殊群体

  如果说证监会修订《诚信监督办法》提升了执法的广度,那么针对上市公司董事长或实际控制人的执法行动则提升了证监会执法的精度。

  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2016年以来,证监会对32名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立案调查,涉及主板上市公司13家、中小板上市公司11家、创业板上市公司2家。

  相继对包括温德乙、郭丛军、鲜言、阙文斌、张恩荣等人作出行政处罚,对部分人员依法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将涉嫌犯罪行为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在发布会上讲道:“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依法履职、诚实守信是上市公司合规经营和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证监会在监管工作中始终高度关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的履职情况,对其滥用控制权、利用职务便利和优势地位实施的各类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查处。”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董事长通常在信息和持股方面具有绝对优势,因此操纵市场和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成为这类群体的高发类案件。

  据记者了解,32名被证监会调查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有的找热点、编题材、讲故事,操控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时点与节奏,配合二级市场操纵股价。有的通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非公允关联交易等手段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更有甚者,控制多家上市公司实施多项违法违规,演变为“里应外合”式产业链,虚假陈述、信息操纵、内幕交易、违规减持交织复合,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社会影响十分恶劣。

  如匹凸匹(600696.SH)前董事长,同样也是ST慧球(6.9500.000.00%)(600556.SH)实际控制人的鲜言便是这类代表。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是上市公司的核心成员,相比一般投资者,在信息和持股方面都有巨大的不对称性,需要对这一类群体专门加强监管和约束。”一位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的人士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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