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实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我省将从七大重点领域,进行政务诚信建设。 《意见》从政务诚信建设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监督体系、管理体系、重点领 ...
贵州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实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我省将从七大重点领域,进行政务诚信建设。
《意见》从政务诚信建设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监督体系、管理体系、重点领域和保障措施等六个方面,围绕各级政府机构和公务员两个信用主体,对重点任务逐条细化实化,进一步增强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明确了责任分工。
《意见》指出,我省将从八个方面建立健全政务信用管理体系:
一是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提高公务员信用意识;
二是建立完善公务员诚信档案,将公务员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行为等信息纳入档案;
三是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将各级政府和公务员的各种失信行为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
四是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
五是健全信用权益保护和信用修复机制,扩展公务员失信记录信用修复渠道和方式;
六是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公示机制;
七是加强政府依法行政;
八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发展试点省建设,大力加强政务诚信大数据建设。
下一步,我省将围绕七大重点领域,推动督促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建立政府失信记录,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强化政府履约践诺责任,完善信用奖惩机制,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造诚信政府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