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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征信管理局局长万存知:征信须经个人授权否则违法

来源:互联网 2017-08-09 16:10:27

  据金投信用卡小编了解,近年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领域的发展推动个人信息的广泛挖掘,一方面这大大提高了金融服务的效率,而另外一方面过度采集、不当加工,非法使用个人信息也使得侵权和诈骗活动有机可乘,央行征 ...

  据金投信用卡小编了解,近年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领域的发展推动个人信息的广泛挖掘,一方面这大大提高了金融服务的效率,而另外一方面过度采集、不当加工,非法使用个人信息也使得侵权和诈骗活动有机可乘,央行征信管理局局长万存知表示,征信信息必须合法合规使用,不能泄露、倒卖,更不能拿来犯罪。“假如有机构在这方面踩到红线,要承担法律责任。”

  6月17日,在“Fintech时代的消费金融创新发展峰会”上,央行征信管理局局长万存知表示,在技术不进步或者技术力量比较薄弱的情况下,需要多个征信平台系统;假如信息技术发达,比如现在互联网很发达,那么信息共享的平台就不能多,多了就无法共享。“所以征信平台要少而精、少而强。”他强调说。

  万存知同时强调,征信监管的一个重点是,把握个人的信息安全、保护个人隐私权利,要求征信信息必须合法合规使用,不能泄露、倒卖,更不能拿来犯罪。“假如有机构在这方面踩到红线,要承担法律责任。”

  近年,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发展推动个人信息的广泛挖掘,被大规模数字化和产业化的运用到金融服务中。一方面大大提高了金融服务的效率,另外一方面过度采集、不当加工,甚至非法使用个人信息的情况也屡见不鲜,侵权和诈骗活动时有发生,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6月1日,针对“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两高根据《刑法》和《诉讼法》的司法解释正式实施;同时,新的《网络安全法》自2017年6月1日起开始在中国实施,借鉴国际经验,加强了对网络运营商在收集和披露个人信息之前获得其客户同意的要求,包括要求披露原因,并采取措施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现在对个人信息保护力度空前提高,个人信息维权意识空前高涨,对于提供征信系统的服务,大家要特别谨慎,要合规,要有底线意识。”万存知表示。

  万存知指出,从国家法律征信角度来讲,要本人授权,本人不授权别人就不能使用这个信息,使用了就是违规违法。

  在万存知看来,无论从理论还是从实践来讲,信用具有两重性。第一重性是守信的意愿,属于观念上的信用,一般不好计量,跟经济关系可能有关系,也可能没有关系。第二重性是指与经济利益挂钩的借钱还钱。借贷、信贷、债务都是在信用的基础上或者相近的概念,对经济活动影响最为深远的。

  他进一步称,对此一般归纳成两个表现形式,第一个表现形式是诚信道德的概念。“很多人说把信用定义为信贷的面太窄,实际是多种表现形式。比如遵纪守法的范围就很广,而可计量的、与个人利益密切相关的,是借钱、还钱。”

  目前,中国正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这个体系包括两个有机组成部分,一个是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建设,比如联合奖励,考核和评估个人的遵纪守法行为;另一个是征信体系建设,就是把企业和个人借钱、还钱的信息,在整个社会范围之内集中起来,谁需要,就按照一定规则向其提供服务。

  万存知进一步强调,这种信息集中提供服务中,有三个被忽略的重要问题:第一个是信息集中才有价值,征信就是把债务人的负债信息集中起来,否则征信价值不大。“因为信息分散在不同银行、不同企业、不同经济组织、不同政府部门等,信息的集中度越高越全面,征信系统的功能就越强大。”

  第二个问题是,如果借钱不还,很难消除负面影响。“而且征信记录有个功能,借钱不还时可约束你,如果借钱按期归还,信用记录好,那么放贷记录可以给你提供很多优惠,比如利率优惠、贷款期限、贷款规模等。”万存知说。

  征信的第三个问题是个人信息保护。“放贷人报送的信息是借款人的信息,借钱人的信息有隐私属性和财产权属性,从这两方面来讲需要保护个人信息,不能轻易让步;如果个人要得到方便,对这些权益必须做出必要的让步,在一定范围内,有限度的让别人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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