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近日发文,要求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将记入诚信档案,作为公务员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说起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河南不是首创。2014年,广州市 ...
河南省政府近日发文,要求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将记入诚信档案,作为公务员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说起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河南不是首创。2014年,广州市发文称将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客观公正记录公务员的信用、奖惩等信息,逐步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奖惩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相关信息纳入信用档案,切实将诚信状况作为公务员招录考察、考核、提拔任用、评先的重要依据;2015年,北京市也发文要求要探索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作为干部考核重要依据。
诚信是为人之道,是立身处事之本。正所谓“扬善必须抑恶”。君子诚之为贵。不能取信于民,又如何得到民众拥护和爱戴?所以,只有党员干部从心底里将“诚”作为规范工作的职业伦理,把“信”看成日常生活的道德准则,才能发挥“上行下效”的作用,营造地方管理的诚信氛围。为此,要求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将记入诚信档案,势必让所有的公务员为自己的失信付出代价,倒逼公务员带头守信,诚信做人、诚信办事、诚信为官,确保权力正确行使、正规运行。
值得注意的是,河南省相关方面已在发文中明确表示,将包括诚信档案记录在内的相关内容作为公务员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诚然,这些措施是用活公务员诚信档案的具体体现,但只有这些还不够,还需要加入公务员失信行为的曝光和惩戒措施。因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将公务员不讲诚信的行为置于公众视野下“晾晒”,才能真正起到警示作用。如今,在一些地区的实践中,已经对“老赖”等群体的失信行为采取了公开曝光的措施,公务员群体也不能例外。
此举有利于建设服务型政府,有利于反腐斗争,有利于强化依法行政能力,打造法治政府。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很多地方虽然也会通过其他措施,来加强对公务员的严格要求,比如强调作风建设、从严治吏等,但建立诚信档案能让公务员的诚信状况“全透明”,通过“独立章节”给公务员戴上“紧箍咒”,从而进一步体现出对公务员诚信状况的重视,有利于约束其日常行为,本身就是对该群体严格自律的提醒,能起到一种震慑效应。
公务员讲诚信,不仅关系个人品德,还会影响到其所从事的公共事务,影响到公众的利益。站在这个角度,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对于公务员的失信行为实施及时而有力的惩治,符合针对公务员的管理与要求,这不只是一种管理创新,更多的是对管理短板的弥补,值得各地借鉴与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