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总体要求,成都国税在成都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联合市发改委、市地税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等多家部门,在全市市级部门中首家推出了《成都市关于 ...
为进一步落实“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总体要求,成都国税在成都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联合市发改委、市地税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等多家部门,在全市市级部门中首家推出了《成都市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成都市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成信领〔2017〕1号,以下简称《备忘录》)。此《备忘录》作为税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意见在全市推行,将有力助推全市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
赏罚分明,激励与惩戒并重。《备忘录》明确,要充分运用多种措施对守信纳税主体进行联合激励,重在提供优先机会,如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优先办理行政审批,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优惠政策,优先提供办税服务等,使守信纳税者获得更多机会和实惠。同时加大对失信主体惩戒力度,重在约束和限制,提高其失信成本,如降低其纳税信用等级,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对其予以限制或禁止等。
有合有分,打造整体联动机制。《备忘录》明确,在市信领办统建统筹下打造“成都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平台,税务部门定期将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推送至该系统,市级各部门各单位通过这个平台共享涉税信用数据信息,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奠定统一技术支撑。市级各单位还按照市信领办的统一要求,制定了各自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内部工作机制、信息流转路径和各项奖惩措施的具体操作流程,形成整体联动,为《备忘录》的落实奠定机制支撑。
内外合力,大力培育诚信理念。在《备忘录》中,成都国税明确提出要在评先评优、嘉奖表彰等方面对纳税信用 A 级纳税人适度倾斜,形成正面导向,通过文化建设和宣传教育等方式将诚信理念深植人心。推出的联合激励和惩戒措施既是一种诚信建设的外在手段,更是为了营造出更加诚实守信的“成都信用”,努力让依法诚信纳税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形,使之成为全市每一名纳税人的行为自觉,共建诚信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