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的机动车驾驶人注意了,从今年2月1日起,机动车驾驶人如出现闯红灯、超速、占用应急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不仅会面临扣分罚款等处罚,还将纳入信用记录,面临失信联合惩戒。近日,省公安厅联合省发展和改革委 ...
湖南的机动车驾驶人注意了,从今年2月1日起,机动车驾驶人如出现闯红灯、超速、占用应急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不仅会面临扣分罚款等处罚,还将纳入信用记录,面临失信联合惩戒。近日,省公安厅联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省教育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等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及相关部门制订了《湖南省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17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为民网记者今日从省公安厅交管局了解到的情况。
据悉,文明交通信用信息由基本信息、交通违法处罚信息及交通事故信息两部分构成。基本信息包括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管理人的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准驾车型、驾驶证号、初次领证、所属机动车号牌、注册登记时间等;交通违法处罚及交通事故信息包括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管理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政处罚信息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履行法定义务等有关信息。
根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已经做出行政处罚及划定事故责任的机动车和驾驶人的交通违法信息、事故责任信息定期进行汇总,按照处罚轻重、责任大小程度,分为一般失信、较重失信、严重失信三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整合分类,推送至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供有关部门共享、对社会各界公示查询。
今后,银行、教育、住建、交通运输、工商、保监等有关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中,应当坚持依法查询信用记录,将交通失信信用信息与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车辆保险、评优评先等挂钩,对交通失信行为主体实施相应惩戒。对一般交通失信记录的主体予以提醒、教育,并督促改正。对较重失信交通违法的主体,依法开展联合惩戒。
公路客运、旅游客运、校车服务、公路货运及危险化学品运输、工程运输、出租车企业在招聘营运驾驶人时,应当按照规定,将文明交通与职业准入等挂钩,对有较重或严重交通失信的人,聘用的时候应当作为入职的重要衡量依据予以考虑。校车、工程运输车驾驶人有较重或严重交通失信记录的,由教育行政、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通报所在单位,建议予以内部处理、转岗或解除聘用。交通运输部门在换发、补发、变更、核发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时,应当在“信用湖南”网站上查询申请人及其管理车辆的文明交通信用记录,对有较重或严重交通失信记录的,应当不予办理,依法实施相应惩戒。
此外,文明交通信用信息的提供遵循“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对文明交通信用记录有异议的,可以填写《湖南省文明交通信用记录异议申请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