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天津市地税局获悉,2016年该局通过试行自然人收入和纳税信息核查、自然人涉税失信档案制度,使350名自然人纳税人补缴个人所得税2687万元。 据了解,从2016年开始,天津市地税局建立自然人收入和纳税信 ...
日前,记者从天津市地税局获悉,2016年该局通过试行自然人收入和纳税信息核查、自然人涉税失信档案制度,使350名自然人纳税人补缴个人所得税2687万元。
据了解,从2016年开始,天津市地税局建立自然人收入和纳税信息核查、自然人涉税失信档案制度,启动对2012年~2014年在天津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应补缴个人所得税2万元以上和2015年1万元以上未申报且未提交《未取得两处或两处以上工薪所得声明》的自然人纳税人的核查工作。对于逾期未缴欠税税款的自然人纳税人,该局建立自然人涉税失信档案,并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由于涉税失信者一旦上了自然人涉税失信档案,失信记录痕迹将无法消除。为了避免纳税人因疏忽或手续遗漏等情况,造成不必要的失信行为记录,天津市地税局首先展开了自然人纳税人涉税失信行为集中核查,通过信息比对、梳理排查等方式,集中核查和分析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和处于非正常状态纳税人的情况。核查完毕后,该局通过致函、约谈和公告3种手段,督促欠缴税款的纳税人补缴税款,避免其成为“失信者”。自核查工作开展以来,超过98%的欠缴税款自然人纳税人及时补缴了税款,该局及时为其撤销了失信档案的报送。
“虽然补缴了3万元的税款,但心里感觉踏实多了。要是把这个失信档案报给银行,将终身留下污点记录,势必会影响我将来的工作和生活。”天津市民郑先生在按时补缴税款后感叹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