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应把严重交通违法 纳入个人诚信档案

来源:辽沈晚报 2017-01-12 12:20:24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首席记者兰晓玉报道 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如果不再只是“一次性”处罚,而是将之纳入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将成为一种长期有效的提醒和警戒。  台盟沈阳市委员会建议,沈阳应尽快把交通违 ...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首席记者兰晓玉报道 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如果不再只是“一次性”处罚,而是将之纳入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将成为一种长期有效的提醒和警戒。

  台盟沈阳市委员会建议,沈阳应尽快把交通违法行为纳入“诚信”档案记录,加大违规成本,遏制“失信”欲望。

  在具体操作上,建议做到全面覆盖,既评价驾驶人员和相关交通企业,又不能遗漏“中国式过马路”的行人违法。创建交通违法个人诚信档案,建立“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管理机制,意味着不论是驾驶人还是行人,头上都加了一道“紧箍咒”,对遏制交通违法有积极作用。

  其次,建议惩戒与激励相结合。以大数据思维融合多领域信用数据,做到精准评价个人信用等级,将使违法者处处受限、寸步难行。还需要制定相应的量化标准、操作程序及实施细则。

  台盟沈阳市委会认为,纳入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信息仅仅包括“严重交通违法、责任事故”,体现了制度的灵活性。如果所有违法记录都纳入个人征信,数据量太大,管理的成本和难度都会很高,应设置一个制度缓冲期,从重点环节抓起,逐渐培养人们的文明习惯。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应对“官员失信”还需完善考评机制


互联网 2016-11-24 08:48:58

买卖个人信息 承担法律责任


互联网 2016-09-24 01:36:24

银行卡相关的骗局2


网络 2015-04-24 07:36:06

沈阳市民今起可上网查信用记录


网络 2013-10-28 16:20:43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