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开始,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正式实施。《意见》明确,对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等法定身份证件能够完全证明的9类事项,不得要求群众开具证明 ...
9月1日开始,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正式实施。《意见》明确,对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等法定身份证件能够完全证明的9类事项,不得要求群众开具证明。而对于亲属关系证明、临时身份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无法凭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意见》要求派出所应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办理。
这个意见很明确,不得要求群众开具与居民身份证重复的证明,其实也同时承认了一些证明是不能没有的证明,比如,亲属关系证明、临时身份证明等,这个是可以存在的证明,因为在社会生活中,亲属关系证明、临时身份证明等其实与人的经济活动有密切的关系,因而,这样的证明依然有存在的必要,并不能因为人们的反感就给予废除,因为这与中国社会的现实状况不符。
可以说,之所以中国还必须存在着一些证明,并且无法全然废除,就因为整体的诚信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将所有证明都予以“瘦身”,其实并不是什么好事,因为在社会诚信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的时候,总会有人钻空子,这不利于社会公平正义,不利于大多数人的社会生活。
从总的趋势来说,中国式的证明一定会越来越少,但它是一个随着社会整体诚信度提高的渐进过程,它必须要辅以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让那些敢钻空子的人付出巨大的成本,让那些讲诚信的人在不需要争议的状态下得到自己应有的利益。也就是说,各类证明“瘦身”的同时,诚信也要跟着“健身”,因为在社会诚信体系尚虚弱的情况下,有很多事的实施都需要现实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