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导网站和网民依法办网、诚信用网,抵制和防范网络违规失信行为,营造浓厚的网络诚信氛围,不断推进网络诚信建设制度化,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定于2015年6月12日举办首届网络诚信宣传日活动。活动以“网络 ...
为进一步引导网站和网民依法办网、诚信用网,抵制和防范网络违规失信行为,营造浓厚的网络诚信氛围,不断推进网络诚信建设制度化,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定于2015年6月12日举办首届网络诚信宣传日活动。活动以“网络诚信伴我行”为主题,着力加强网络下恒心理念宣传,营造诚信、自律、守信、互信的网络环境。
全国首届“网络诚信宣传日”,其主题是“网络诚信伴我行”。这在一个方面说明,诚信之于网络的极度重要性,另一方面,我们也不得不承认,相伴于飞速发展的互联网,诚信缺失的现象,仍有不同程度的存在。所以,大力提倡“网络诚信”,积极宣传网络诚信,极为重要,非常必要。
当然,对于“网络诚信”问题,自不必让“网络”这一工具来“原罪”。毕竟,虚拟网络的实质,仍只是一种信息工具;其作为交流载体,所背负和涵盖的内容与本质,仍是对现实社会的映射与反照。也就是说,网络诚信问题,其与现实社会中存在诚信缺失,乃息息相关、彼牵此连。我们知道,诚信乃立身之本、经商之道、为政之要。诚信让现实世界紧密联结,并畅通无阻。而当人们戴上了网络面具时,并非就可遮掩了诚信这一社会交往的基石,相反,因网络的虚拟性、隐蔽性,诚信建设更要加强才对。
虚拟网络,只是现实社会之镜像。网络中的一切,总能在现实生活出找到一一对应之物。例如诚信,一个人,如果在现实生活中非常讲诚信,相信其也能较好地处理虚拟网络中的诚信问题;反之,要是一个人在现实生活中是“老赖”,其隐身网络后,就能变成 “诚信达人”,这显然也不太可能。所以,要使“网络诚信”风行于虚拟世界,最根本的,还得“功夫在网外“——那就是先要抓好现实中的诚信问题:当真实社会中的诚信构建而成,则网络诚信便会自然而立。
当然,无论现实中,还是网络上,在目前阶段,诚信之问,仍然存在。我们抛开“人性本恶或本善”的无结论之讨论,却不得不承认,现、当代法治思想与律条,却是建基于对“人性存恶”之假设上,所以,这才有了人类社会中道德之底线——法律的出现。因此,若将法治摆放于一边,完全理想化的认为,可以用道德来全面平衡、中和、维系社会关系,显然,这在目前人类的发展阶段,还难以做到。
因此,完全靠对诚信的“以心相许”——百分百地相信诚信的自觉规范作用,在当下尚不现实。所以,我们大力提倡建设法治社会,也就理当包括“依法治网”,为网络诚信建设“兜底”,以建设一个天蓝水清的网络诚信世界。像“七条底线”、“网名十条”、“约谈十条”等网络法规的出台,正是适应了这一形势的需要。
进行社会治理,当然亦需“德治”的大行其道,但如今,还尚未到了尽弃法治、唯“德”便可治天下的时代。目前,让个人自觉践行的诚信之德,与法治兜底的诚信底线,互为补充、融汇一体,以达致“德法共治”,这才是当下社会秩序构建的普遍情形与规律——当然,实现“诚信道德自觉”,对此至高道德境界的追求,仍值得我们点赞与仰望!——或许,当社会发展到一定的高级阶段,这一理想型社会,或会早一天到来。
网络之上,做个好网民,其一言一行,同样须遵循社会道德与法规,特别首先要做到不逾越法规之底线。因此,在当下社会发展阶段,我们一方面要大力宣传和弘扬“网络诚信”精神,同时,更要大力夯牢现实社会中的诚信根基。则一切用于建设法治社会的现实路径,都应成为网络诚信建设的依据——当一个人首先在现实中,亦能守法经营、依法行事,不越法律“雷池”一步,其必然会在网络中具有法治意识,也就能为其网络言行,树立起道德高度。
可见,依法“织网”,是当下推进“网络诚信”的最根本之处和出发点;欲使天天“网络诚信日”,就要日日以法密密“缝”,才能更快更好地实现依法治国、依法治网的目标,则网络诚信建设之树立,就会希望倍增,令人可期。
监督方式防骗必读生意骗场亲历故事维权律师专家提醒诚信红榜失信黑榜工商公告税务公告法院公告官渡法院公告
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政府信用网站信用理论研究政策研究技术研究市场研究信用评级国际评级机构资信调查财产保全担保商帐催收征信授信信用管理培训
华北地区山东山西内蒙古河北天津北京华东地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华南地区广西海南福建广东华中地区江西湖南河南湖北东北地区吉林黑龙江辽宁西北地区青海宁夏甘肃新疆陕西西南地区西藏贵州云南四川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