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推进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有序运行,加强企业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进一步促进商事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转变政府职能、释放市场潜力。6月28日,《河南省 ...
为推进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有序运行,加强企业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进一步促进商事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转变政府职能、释放市场潜力。6月28日,《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信息归集和运用管理暂行办法》新闻发布会在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河南省工商局局长马林青、河南省工商局副局长李建国、河南省工商局副局长雷生云等出席了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现场。中国青年网 张永超摄
据介绍,商事制度改革激发了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自改革实施以来,河南省日均新登记企业611户,是商事制度改革前的2.6倍。截至今年5月底,河南省市场主体总量达380.7万户,位居全国第六位、中部六省第一位;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由改革前的24户提升到现在的36户,增幅达49.2%。河南省创业活力指数(全年新登记市场主体数量和市场主体总量比率)为25.2%,较改革前提升了2.3个百分点。商事制度改革有效促进了社会就业,河南全省个体私营经济吸纳就业人员新增长了310.8万人。改革后,河南省企业每增长1万户,带动GDP增长182.07亿元。商事制度改革被公认为“力度最大、成效最明显、企业受益最大的重大改革。”
《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信息归集和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归集的企业信息全面;二是对企业实施警示分类和协同监管;三是强化了对企业信用的奖惩约束。
据中国青年网记者了解,6月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省工商局代河南省政府起草的《暂行办法》,是河南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文件,也是2016年全国第一个以省级政府名义出台的文件,对促进河南省实现从“部门监管”到“联合监管”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为构建河南省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新机制奠定了政策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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