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国家旅游局:游客9类不文明行为将入黑名单

来源:京华时报 2016-05-31 23:00:00

昨天(30日),国家旅游局向各地区旅游局下发了修订后的《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4月印发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停止实施。新《办法》将“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从6条 ...

昨天(30日),国家旅游局向各地区旅游局下发了修订后的《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4月印发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停止实施。新《办法》将“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从6条增至9条。同时,记录时间从最长的1年至2年,增加到1年至5年。同时,增加了针对旅游从业人员违规的规定,同样列入不文明记录。

破坏环境新入不文明记录

原《办法》中,被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的行为共6条,修订后变为9条。新增“不顾劝阻、警示从事危及自身以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破坏生态环境,违反野生动植物保护规定”;“违反旅游场所规定,严重扰乱旅游秩序”。

其他不文明行为还包

括:扰乱航空器、车船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损毁、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参与赌博、色情、涉毒活动;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认定的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其他行为等。

从业人员新纳入监管范围

原《办法》中,并未对业内人员相关违规行为作出规定。而新修订的《办法》中进行了升级,扩大了监管范围,将从事旅游经营管理与服务的工作人员即“旅游从业人员”违规,也纳入了“不文明行为记录”。

新《办法》明确,旅游从业人员其在经营管理和服务过程存在价格欺诈、强迫交易、欺骗诱导游客消费;侮辱、殴打、胁迫游客;传播低级趣味、宣传迷信思想等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也将纳入记录。

违规信息保存时间增3年

原《办法》中,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为1至2年。而在新《办法》记录的信息保存期限为1年至5年,并实行动态管理。其中,当事人违反刑法的,信息保存

期限为3至5年;当事人受行政处罚或法院判决承担责任的,保存期为2至4年;未受法律法规处罚,但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信息保存期限为1年至3年。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图解交通信用管理办法


2015-01-17 19:27:10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