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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推动公共信用立法进程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来源:中国质量报 2016-04-20 15:55:22

  记者从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了解到,该中心目前正在积极推动综合性信用立法,建立企业、个人、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四大主体的信用档案,进一步加强信用信息归集与公示,推动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监管效应。   ...

  记者从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了解到,该中心目前正在积极推动综合性信用立法,建立企业、个人、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四大主体的信用档案,进一步加强信用信息归集与公示,推动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监管效应。
  据了解,目前,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已经完成了对《深圳市企业信用征信和评估管理办法》和《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和评级管理办法》两个规章的实施评估梳理工作,并提出合并这两个规章。同时提出了制定《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立法建议,以此明确深圳市公共信用体系建设的机构设置、公共信用信息征集、披露、使用、失信惩罚等问题。目前,该建议已被列入深圳市2016年度政府立法计划中。同时,由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起草的《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广泛征求部门和社会意见。下一步,深圳市法制办将就修改后的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充分调动各方力量,为深圳市信用立法工作献计献策。此外,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还将围绕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以及使用等,制定完善系列标准规范,使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具备法制保障。
  据悉,今后一段时间内,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将在4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建成全国领先的企业征信数据库。据最新统计,深圳市已建成的企业征信数据库系统覆盖的信息主体达300万家(含注、吊销企业)商事主体,总信息条数达到6.2亿项。不仅如此,深圳市还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企业公共征信体系。目前,已征集了全市67家行政司法机关、行业协会、共用企事业单位的信用数据,涉及登记、监管、资质认证、诉讼立结案和执行等。接下来,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还将进一步推动“企信惠”信息惠民工程建设,通过企业信用数据上的贯通,达到百姓、商家、政府三方互惠互动,形成良好的市场信用交易评价体系。
  二是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为了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应用,推动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失信惩戒机制,深圳市信用中心采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在深圳信用网加大信息公示力度。同时,以前海为突破口,积极开展“企业画像”试点工作,力争在全市范围内加强信用信息应用。
  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主任洪隽表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罚,是推动深圳信用制度建设的重点,只有让失信的人处处碰壁,大家才会珍惜自己的信用记录。同时,信息的归集只是基础工作,重要的是信息的管理和应用。下一步,信用中心还将加大对欧美信用制度的研究。如美国信用体系里的信用修复,明确一个人失信并不意味着处处碰壁,在严格的时间段里,可考虑给予一个改正的机会。深圳的相关立法制度也引入了这个理念。
  三是共享用户信息,扩大信用体系覆盖范围。除了在信息应用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外,深圳市信用中心还通过深圳信用网,接入深圳市公务员之窗、党政机关决策系统等信息平台,为深圳市各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开设共享用户1609户,平均每月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1万户次以上,为税务、海关、银行、公安、城管等领域的监管提供了商事主体信用信息支持。不仅如此,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还积极推动深圳市区两级法院民事案件执行信息录入信用系统工作,使不履行法院裁判的“老赖们”处处受到限制,帮助市区两级法院成功解决了一大批“钉子案”,增强了案件执行的法律威慑力。以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一案件为例,男子黄某因交通肇事后拒绝履行法院判决支付赔偿,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仅名誉扫地,而且面临禁止出行、住宿、消费、租赁等方面的眼里制裁甚至刑事拘留,使其处处碰壁。
  四是跨区跨界,实现信用信息联网互查。目前深圳、东莞、惠州三市的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已经完成。这意味着在深圳本地,只要登录深圳信用网,点击异地企业查询,即可查询东莞、惠州企业的信用信息情况。下一步,三市公共信用管理部门将联合出台相关标准和制度,将处罚、失信以及严重失信等不良信息纳入联网互查范围,从区域上扩大企业信用体系的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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