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底前,黑龙江省交警部门将向社会公开公示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等4类重点车辆,在今年春运期间发生并被查处的超员20%以上、超速20%以上、酒驾、毒驾、违反凌晨2时至5时禁行以及其他一次 ...
今年4月底前,黑龙江省交警部门将向社会公开公示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等4类重点车辆,在今年春运期间发生并被查处的超员20%以上、超速20%以上、酒驾、毒驾、违反凌晨2时至5时禁行以及其他一次记12分或者被行政拘留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今后,公民、企业的交通安全违法记录将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挂钩。

公开公示的内容包括:驾驶人姓名、车辆号牌种类、号牌号码、处罚事由、处罚依据、处罚结果以及被处罚车辆所属企业名称、法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对当事人身份证号、住址、电话等信息将严格保密,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将汇总各地情况在122交通网(www.122.cn)统一公布,并向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推送,为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税务机关、社会信用机构等单位评估当事人融资授信、确定保险费率、评定纳税信用级别、调整信用等级或评分时提供参考。
相较于一般私家车而言,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和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安全隐患更突出,后果更严重。此次公安交管部门公开公示工作将有效警示相关企业、驾驶人,引导道路运输企业主动加强安全管理和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推动其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今后将实现公民、企业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挂钩,强化社会监督,减少交通隐患。
交通违法挂钩 个人信用是一剂良药
这其实不是公安交管部门第一次提出将交通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挂钩,早在2012年就有过类似表示,只不过一直没有进展,只有江苏、深圳等地有过尝试。或许在不少人看来,个人信用已经成为一个框,什么事情都与之挂钩,让人很反感,不太能接受。但从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交通违法层面说,交通违法记录挂钩个人信用却是一剂良药。
我国早已步入了汽车时代,但公众的汽车文明却并没有随之提高,交通违法违规和不文明行车行为比较严重,“礼让三先”基本不讲,严重危害了人们的道路交通安全。原因之一就是,我国道路交通违法违规的成本太低,对人们起不到足够的威慑作用,特别是一些人对于轻微的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无所谓,反正最多只不过是罚点款。站在执法者的角度,交通违法记录挂钩个人信用,对个人今后在贷款、求职等方面都产生影响,这就直接提高了交通违法成本,能够产生倒逼效应,倒逼民众遵纪守法,提高交通文明,尽可能避免、拒绝交通违法行为。而且,随着大数据的发展,我国公民征信系统不断完善,交通违法记录挂钩个人信用,在操作上已经不存在技术障碍。
当然,交通违法记录挂钩个人信用,应有起码的底线,不能过度使用个人征信机制,防止沦为公安交管部门权力寻租的新道具。首先,挂钩个人信用的应当仅限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对于一些轻微的交通违规行为不宜挂钩,不能只要是交通违法违规记录就都与个人信用挂钩,要恪守罪罚相当原则。其次,要科学设置各种交通标志,避免因客观因素造成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进而让交通违法违规者心服口服。再者,交通违法记录挂钩个人信用要本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充分保障交通违法违规者对挂钩个人信用记录拥有知情权、异议权、纠错权和司法救济权。同时,要防止公安交管部门工作人员借机搞权力寻租,对于搞权力寻租的工作人员要“一刀切”地“拉黑”。
交通违法挂钩个人信用须严进严出
接下来,如何实现两者挂钩,就成为亟须解决的问题。首先就是要合理确定哪些交通违法记录与个人征信挂钩,这个至关重要。如果门槛过低,势必牵涉面过大,有可能陷入法不责众式的困境,使两者挂钩流于形式,达不到应有的目的;如果门槛过高,进入个人征信系统的交通违法记录总量太少,两者挂钩的震慑性就会大打折扣,也难以达到预期目的。
从作为全国第一个交通参与人征信场景化应用示范城市深圳的试点情况看,是采取五步走的策略,从去年8月31日起,首批3052名罚款欠缴人被纳入征信系统,再逐步对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和不配合执法的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纳入征信系统,最后实现将全部普通驾驶员纳入征信系统。这种分步实施的模式操作性强,也便于公众逐步适应,为全国推广提供参考样本。
不管最后如何确定挂钩的门槛,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定要以严进严出为基本原则。在我国社会征信体系不断完善的当前,任何信用污点都会给行为人带来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或影响就业,或影响信贷等等。因此,在交通违法记录进入个人征信系统时,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核程序,确保不错录、不漏录,让应该进入个人征信的交通违法记录全部都能准确无误地录入。同时,由于一旦录入后,就会对当事人权益产生限制或剥夺的效果,所以,必须通过一定的途径及时告知当事人;还应设置异议程序和受理部门,让当事人的异议及时得到处理。异议正确的,应当及时纠正,异议不正确的,应坚决予以驳回。
此外,更要严格规范管理已进入征信系统的交通违法记录,防止被违规修改、删除,确保真正实现挂钩个人信用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