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近日,《济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正式出台,这是我市首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同时也是新时期下指导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今天上午,市政府召开 ...
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近日,《济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正式出台,这是我市首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同时也是新时期下指导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今天上午,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规划》进行了解读。《规划》的正式对外发布,标志着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成顶层设计,全面进入系统、有序的组织实施阶段。
据了解,去年以来,市发展改革委和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主动作为、通力合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基本建立了工作机制,《济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相继出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稳步推进,“信用济宁”官方网站正式上线,7万余家本地企业信息入库可查,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强力推进,重点领域在信用信息应用、红黑榜发布等方面实现突破,诚信宣传活动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工商、税务、建设、质检等领域率先建立了红黑名单发布制度,对违法违信企业进行曝光公示,并链接到市文明网“济宁市诚信红黑榜”。
根据《规划》设计总体目标,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四年初见成效、六年基本完善。到2018年,初步建立法规制度和信息平台,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信用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信用市场发展初见成效,初步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到2020年,制度体系基本完善,信用平台覆盖全市,监管制度基本健全,联合惩戒发挥作用,信用市场比较完善,信用环境明显改观,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
按照《规划》,我市将重点推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四大重点任务。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各类政务行为主体的诚信水平,对其他社会主体诚信建设发挥着重要的表率和导向作用。商务诚信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将分生产、流通、金融、税务、价格、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招投标、交通运输、电子商务、统计、中介服务、会展广告和社会诚信等十四个领域,提出行业信用建设任务和目标要求。社会诚信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主要分医药卫生和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劳动用工、教育科研、文化体育旅游、知识产权、环保节能、社会组织、自然人、互联网等十个领域,提出信用建设任务和目标要求。司法公信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树立司法权威的前提,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
同时,为了尽快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实效,《规划》立足我市发展实际,提出了五大重点工程,即:政务信息公开工程、信用示范建设工程、信用市场培育工程、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程、信用奖惩联动机制建设工程。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相结合,推动规划建设任务有重点、推进有载体、内容有落实。
在《规划》中,除了坚决做好上级要求的“规定动作”的同时,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力争做好“自选动作”。立足我市优秀传统文化优势,深入挖掘和阐发“诚信”这一儒家文化的核心要义,着力在诚信文化建设上做文章,力争打响“信用济宁”文化品牌。紧抓我市信息产业快速发展重要机遇,积极探索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挖掘信用数据、开发信用产品,激发信用信息产品供给活力,繁荣信用市场业态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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