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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振隆IPO造假 信达证券躺枪?

来源:中国经营报 2016-02-22 13:01:30

  2016年年初,由于两度成为监管层关注对象,令一直低调稳健发展的信达证券或难再低调。   2月2日,上交所发布对于主办亚星化学重组项目的4位独立财务顾问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其中,2名主办人来自信达证券。无 ...

  2016年年初,由于两度成为监管层关注对象,令一直低调稳健发展的信达证券或难再低调。

  2月2日,上交所发布对于主办亚星化学重组项目的4位独立财务顾问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其中,2名主办人来自信达证券。无独有偶。不久前,因为辽宁振隆IPO涉嫌造假被立案调查,其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的信达证券亦受到牵连,于2016年1月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否认粉饰业绩称辽宁振隆刻意隐瞒

  在2月2日上交所发布的监管关注决定中,上交所认为亚星化学重组预案披露格式不符合规则要求,出现多项重要信息的披露不充分及未披露、重大变动未及时披露等问题。其中,重组预案披露后,亚星化学重组对手冠县鑫隆股权结构由李贵斌、李贵杰分别持股60%、40%变为李贵斌持股51%,芜湖华恒持股49%,这一变动未及时披露;同时芜湖华恒股东之一为信达证券母公司中国信达,这一关联关系也受到了关注。因上述信批的瑕疵,信达证券的谢娟、邵佳,作为担任亚星化学独立财务顾问的项目主办人,被认为存在“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目前,上交所已对其下发“监管关注”的决定。

  另据媒体报道,“辽宁振隆涉嫌IPO财务造假,主要与存货有关,情节比较严重”,该项目中,信达证券担任保荐的两名保代分别为寻源和李文涛,项目协办人为谢娟。

  不过,信达证券回复《中国经营报》记者称,截至目前尚未收到证监会对该项目调查结果的认定通知,信达证券已对该项目开展全面的内部自查,并将积极配合证监会做好对该项目的调查工作。

  信达证券方面强调,对于亚星化学主办人的监管关注并非“处罚措施”,此前公司已多次向上交所做详细汇报,并按照监管要求完善信息披露。同时,信达证券方面提及其重组预案格式不符合规则要求属于理解偏差,并非刻意为之,也无其他原因。

  截至目前,由于辽宁振隆造假一事的调查结果认定未出,因此,信达证券会受到何种影响尚难估计。但根据此前的政策,最坏的情况是,IPO财务造假一旦认定,保荐机构将受“连坐”处罚。在新大地、天能科技财务造假案中,南京证券、民生证券被给予警告,没收所得并处以罚款,保荐代表人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此外,被处罚保荐机构的其他项目也会被“静默处理”。

  然而,信达证券认为,辽宁振隆与新大地等造假案件的情况并不相同。“在项目问题被发现后,于2015年6月获批从证监会撤回,目前已不是信达证券的在审项目,由于发现和撤回及时,未对市场和投资者造成负面影响。”

  与此同时,信达证券方面提及公司不存在帮助辽宁振隆粉饰业绩的主观故意,而是因辽宁振隆涉嫌蓄意造假、刻意隐瞒中介机构,又因其作为农产品加工企业,其行业属性导致其财务真实性核查难度大,导致公司作为中介机构颇为被动。

  “辽宁振隆是当地政府扶持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主要产品为南瓜籽仁、松籽仁等籽仁产品。考虑到农业企业的特点,信达证券在这个项目中配备了专业人员,严格按照《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要求进行了详细的、大量的尽职调查工作,但是由于农产品加工企业存在生产所需原材料季节性集中采购、长期存储、终端分散等特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财务真实性核查难度较大。再加上辽宁振隆蓄意造假、刻意隐瞒中介机构,进一步加大了中介机构的核查难度。”信达证券称。

  辽宁振隆这类农产品加工企业,一直非投行“最爱”。“农业、养殖项目我们是尽量回避的,”一位从业多年的投行人士告诉记者,不仅财务核查花费精力较多,“农业周期长、经营风险相对较高,往往会做得尴尬”。该人士提及,目前IPO暂停重启后,虽然发行速度加快,但大量的排队企业导致较长的审核期,这类项目拖一期,往往业绩就“变脸”了。

  表现平平投行业务居前四分之一

  客观评价,信达证券投行业绩在业内并不突出。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数据,2012年、2013年、2014年三年,信达证券在券商排行,公司股权、债券主承销家数、投资顾问业务收入一直保持着业内25位前后的排名。

  这样的成绩对于背靠4大AMC之一中国信达的信达证券而言,表现平平。

  记者发现,信达证券投行选择了与多数投行不一样的发展模式。2007年成立的信达证券相较业内老牌券商发展历程相对较短。其投行发展的战略选择上,是以更类似于深挖单个项目业务空间、持续增值化,以及与集团业务协同的差异化方向在推进。

  信达证券董事长张志刚2013年末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及,正“处于原始的积累客户阶段,先重点开发客户拓展业务,达到行业平均盈利水平”。张志刚称,信达的投行实际是以集团的综合化金融化服务为依托,给企业提供一种一揽子金融解决方案。“即使有些企业达不到上市条件,我们依然可以开发很多业务,比如为总公司提供一些非金融的收购机会,或为信托、租赁和房地产等业务板块推荐业务。在内部称之为‘一鱼多吃’。”

  记者注意到,在亚星化学重组案中,其重组对手冠县鑫隆股权结构由李贵斌、李贵杰分别持股60%、40%变为李贵斌持股51%,芜湖华恒持股49%。而芜湖华恒股东名单中赫然出现了中国信达。

  对此,上述信达证券方面相关人士解释称,“芜湖华恒是为解决交易对手资金占用问题而设立的有限合伙平台,信达资管(上文简称为:中国信达)作为提供资金方,是该有限合伙的优先级合伙人。”上述相关人士强调,在这一操作中,中国信达“除享受固定收益回报外,不对芜湖华恒享有其他权益。信达证券作为信达资管的子公司,与信达资管均为独立法人,不存在任何内幕风险。同时上述事项均及时进行了披露与说明,不存在任何隐瞒、遗漏的情况”。

  一边积累客户、一边对单个项目上凭借中国信达的优势深入挖掘,这种发展模式对于信达证券的投行而言究竟是好是坏暂时无法定论。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只要做好防火墙、重要信息隔离,避免内幕交易等违规,深入挖掘项目的盈利点,做到其他没有AMC背景的券商差异化发展战略即可。”在他看来,虽然投行业务体量不大,但往往可以得到1+1大于2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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